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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1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9日至7月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9月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到位

   局党组从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出发,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果导向,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及整改期限。局党组书记坚持抓部署、抓协调、抓整改、抓督办,党组成员各负其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局上下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层层压实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医保工作的现实举措、重要抓手,大事大抓、强力推进。通过改进中心组理论学习方式,举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读书班、研讨交流发言等形式,引领各处室、单位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筑牢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增强了全局上下做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整改工作专班,下设综合、资料和督查三个工作组,严格落实局党组整改工作的要求,全面履行整改方案制定、协调联络、督促检查、整改销号等工作职责,有效形成上下联动、紧密配合、调度有序的工作格局,为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奠定了良好组织基础。

  (三)认真制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及时召开省委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根据省委第三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局党组书记先后5次带领工作专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十三届省委第七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步骤和时间,每一项问题都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有效推进了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四)坚持上下联动,全面抓好整改。局党组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切实发挥统揽巡视整改作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先后8次召开党组会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挂图作战”,实行“周通报”“月调度”机制,党组成员对分管处室整改工作主动协调推进、跟踪督办,各责任处室对标对表、查漏补缺、铆足力气,强力推进,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五)严格问题销号,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强化主体责任,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工作专班与各处室、单位协同配合,把整改销号摆在突出位置,对照各项整改任务,严格执行分管领导审核、工作专班复核、领导小组研究、党组会议审定的销号程序,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突出问题导向、深刻查摆剖析,坚决把彻底全面解决问题作为唯一标准做出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医疗保障职责不够到位”方面。

  针对问题(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工作不到位”

  主要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机制。补充制定了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压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举办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读书班,切实将领袖思想入脑入心。二是改进方法。印发《关于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通知》,先后召开7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党组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一系列主题集中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在各类干部培训班中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重要论述的学习,就贯彻落实中发〔2020〕5号文件精神进行专题研讨。三是提前部署。根据《青海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国家医保局的相关要求,制定印发《青海省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主要任务、编制步骤及工作要求。四是检视问题。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各支部书记对照省委巡视反馈党建方面问题进行检视发言,对各支部存在的不足认真进行反思,对2020年度学习计划进行补充完善。五是强化培训。邀请国内知名医疗保障领域专家上海复旦大学陈文教授,在西宁市以视频学习会议形式为全省医保系统400余名干部职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工作重要论述”专题辅导讲座。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局党组班子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年内2次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研究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党组书记围绕意识形态和互联网舆情的管控作了专题辅导讲座。七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中共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共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省医保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组各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八是纳入目标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省医保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局考核办公室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了上半年督查,强化对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日常督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针对问题(2)“医保脱贫攻坚责任落得不实”

  主要整改情况:一是及时部署整改。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医保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二是做到应保尽保。建立了数据对接机制,及时与省民政厅对接数据,先后对2019年度1602名特困供养对象、低保人员参保情况进行了5次核查比对,并将每名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精准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患常见病慢性病人员数据,确保特困供养对象、低保人员实现应保尽保。三是认真核查比对。向各市州医保局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保障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按照要求进行核查比对,符合规定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四是专题汇报进展。向省纪委监委报送《关于脱贫攻坚中央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集体约谈落实情况的报告》,就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务院扶贫办成效考核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整改工作得到了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五是强化工作落实。印发《关于调整医疗保障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成立补针点睛工作专班,进一步发挥医疗保障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加强处室间的协调配合,共同谋划好、落实好医保扶贫工作。六是全力打好医保扶贫攻坚战。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听取医保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认真分析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建立绝对贫困“清零”工作专班,加强与扶贫、民政、财政沟通协调会商,互通信息、动态管理,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筑牢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条保障线,建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兜底医疗救助制度,贫困人口住院综合报付率达到90%,有效杜绝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今年,在青海省2019年度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省医疗保障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2019年度脱贫攻坚行业扶贫先进单位。

  针对问题(3)“落实省委和国家医保局相关部署不力”

  主要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研督导。加强对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定点医疗机构采购使用集中招采药品和医用耗材的督查指导,10月底由分管局长带队赴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省交通医院、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海南州人民医院调研督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情况。二是积极沟通协调。积极与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进行沟通和协调,将《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考核办法》中的考核指标全部纳入公立医疗机构年底考核范围,于2020年12月完成对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考核工作。三是认真梳理线索。统计汇总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上的15家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并与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数据进行比对,梳理线下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相关数据线索,整理汇总后已于12月初移交省卫生健康委和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四是明确治理内容。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青海省2020年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启动全省2020年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明确专项治理目标、治理范围、时间节点、实施步骤等关键环节,列出七项重点治理内容,将加价销售药品(耗材)问题、药品耗材招采问题纳入治理内容,在基金监督检查中进行核查、处理。五是严肃进行处理。对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在年底清算时从医疗机构总额付费中予以扣除,不执行结余留用奖励政策,医保基金拒付线下采购的药品费用,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六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学习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试点地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管理办法》,研究起草我省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管理办法,并充分征求国家医保局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的意见,经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印发执行。七是积极协调反馈。主动协调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关于全面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的监督力度,对不按规定使用药品,诱导患者使用未中选药品或同类替代药品的医务人员,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反馈,按规定进行处理。八是责成限期整改。在海南州政府工作座谈会上,现场责成海南州人民医院对不合理优先使用集采中选药品的行为进行原因说明,并要求限期整改,经批评告诫后,海南州人民医院已将采购的高价药品进行退货,并要求海南州医保局加强对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行为的日常监管。九是取得初步成效。大力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积极加入国家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省际采购联盟集中采购,集中招采的药品和耗材品种范围逐渐增加,中选药品落地使用成效显著,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价格大幅度降低,预计节约采购资金10.89亿元,不仅显著降低了群众药费负担,也极大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针对问题(4)“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不到位”

  主要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印发《青海省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我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作出了安排部署。联合省卫健委印发《青海省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联合开展专项治理的措施、内容和时间节点,共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967.03万元。责成西宁市医保局对检查发现的涉嫌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63药店及诊所进行严肃处理,目前已对62家违规医药机构进行了联动处理。二是组织实施医保飞行检查。编制《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飞检操作手册(试行)》,明确核查重点、方式方法,规范检查行为,协调省财政厅确定了436万的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医保基金监管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选定了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红阵易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尚洋易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在我省开展专项检查,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指导带动市、县监管工作。三是建立全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等部门召开全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部门联席会议,印发《关于在全省定点医药机构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核查工作,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通知》,在全省定点医药机构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核查工作,推进部门联动和综合监管。四是完善制度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要求,研究制定《青海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医保基金监管服务办法(试行)》《青海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举报线索处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金监管工作。五是全面建立名录库。建立医保基金检查对象、监管执法人员和协助执法人员名录库,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录库的通知》,收录了全省4150家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信息。下发《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青海省医保基金执法人员与协助执法人员名录库的通知》,组建全省基金监管执法人员名录库、协助执法人员名录库,其中执法人员83名、协助执法人员1064名。六是强化纪检监督。及时向省纪委报送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情况报告》,省纪委主要领导指示坚决查处公职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11月17日,省纪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监督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在打击欺诈骗保、加强基金监管工作中的作用。七是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度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公开曝光了违法违规的64家定点医药机构和8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司法部门对4起骗取医保基金案件依法判决,判处9名犯罪分子1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先后有14家医院主动清退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24.27万元。

  针对问题(5)“基金结余过多,统筹管理不足”

  主要整改情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开展群众缴费方式改革,综合施策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报付比,提升群众获得感。一是开展调整住院起付标准试点工作。会同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海东和玉树开展降低二级医院门槛费试点,将二级医院门槛费由目前的600元降低到300元,使群众的获得感有所增强。二是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会同省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城乡居民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将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提高至70%。改革完善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三个目录,印发《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个人自付比例有关政策的通知》,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报付比例。三是调整完善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保政策。联合省卫健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的通知》,将全省职工和居民医保门诊特慢病病种统一调整为26种,将血友病、恶性肿瘤等重特大疾病门诊费用按医保住院政策报销,年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减轻群众负担。四是加强科学分析研判。建立健全涉及基金收支、参保缴费、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管理、待遇保障、医保支付等医保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医保政策研究分析制度,印发《青海省2019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分析报告》《青海省医疗保障扶贫运行情况分析》三期政策性研究分析报告,及时对医保政策进行分析研究和适度调整,确保群众及时享受政策红利,确保全省医保基金健康平稳运行。

  (二)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针对问题(6)“履行主体责任不实不细”

  主要整改情况: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责任逐项细化分解,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初步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纪委统筹推进、党支部具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体系。局党组制定了《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青海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加大督促检查,召开了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党组会听取和专题研究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廉政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措施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会议要求,严格执行《省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二十三条严禁》《省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范围》,在春节、中秋节等关键时间节点进行全覆盖廉洁提醒。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对医保领域各个岗位廉政风险点、重点环节进行系统排查梳理,制定了廉政风险内部防控制度。四是认真开展廉政谈话。根据中共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在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实施前,局党组书记、分管领导与处室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将廉政教育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做实日常监督。五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了“门源县医管局原局长马福贵等3人滥用职权违法增设定点医疗机构、擅自批准扩大诊疗报销范围、违规拨付周转金,省第五人民医院原院长柴多用医保基金违法报销个人医药费”等8起案例、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编发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案例汇编》等医保医疗系统腐败案件警示教育。六是抓好建章立制。着眼于提升医保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了《2020年省医疗保障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会议制度(试行)》等15项务实、管用、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七是全面清查已故参保人员未及时注销问题。逐一核查巡视组提供的227名已故参保人员生存状态,积极联系单位医保经办人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目前,226名已故参保人员办理了封存注销,1人健在。划入已故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37.9万元医保基金,注销时已扣回28.78万元、追缴回8.58万元,剩余0.54万元正在责成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汽车改装厂、青海省第五汽车运输公司4家单位进行追缴。

  针对问题(7)“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

  主要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履职尽责。局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支持和保障机关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执纪。省纪委监委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及时约谈基金监管处主要负责人,督促加大对国家飞行检查、医保基金专项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二是严格执纪办案。严肃查处某公立医院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形成有力震慑。督促某公立医院开展自查自纠,主动退缴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三是加强机关纪委力量。经局党组研究报请省直机关工委同意审批,配备了1名政治坚定、能力突出的正处级干部,任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四是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常提醒。

  针对问题(8)“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虚多实少”

  主要整改情况:一是下发整改通知。根据主题教育发现问题与巡视整改问题基本一致的实际情况,局党组研究制定印发了《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结合巡视整改,对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不彻底、不充分的继续整改落实。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十三届省委第七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严从实从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党组成员牵头领办,各责任处室按职责专办,逐项细化责任分工,逐条明确整改要求,做到问题梳理清晰、任务分工明确、措施具体可行并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学习教育,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提升医保干部为民服务本领 。四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以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窗口为目标,加大了对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日常监督,认真开展“我的岗位我负责、我在岗位请放心”活动,全面加强行风建设,扎实在医保经办业务窗口开展“好差评”,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数据,截至目前,评价数据为85122件,满意度100%。五是畅通公众诉求渠道。及时公开各统筹区医保经办各业务咨询电话,省级经办中心采取分时段接听电话排班制并责任到人。对于服务态度差、咨询电话无人接听的行为,严肃进行问责。及时回复局长信箱及网络平台群众咨询及意见建议,截至12月28日,已回复8300余条意见。六是提升服务效能。制定并印发《青海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办事指南、规范医保经办流程。及时梳理我省现行16类42项医保经办业务和61项办事所需资料,按照国家清单要求合并为10类28项,较之前减少6类14项,资料清单精简至50项,通过网上办、限时办,将手工报销、生育保险待遇等17项业务办理时限平均压缩5至6个工作日,有效缩减了群众办事时间。

   针对问题(9)“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问题多发”

  主要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关于认真做好“三公经费”支出核算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财务部门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对不完整、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接受,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二是规范医保结算票据使用。积极与省税务局沟通协调,已下发《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结算票据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费结算票据使用。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机关党建工作较为薄弱”方面

  针对问题(10)“统筹指导推动医保机构改革不力”

  主要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履职担当。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一把手”职责,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建和业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一体推进医保各项工作。二是严格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批复》,设置了机关内设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明确了各处室和两个中心的工作职能,严格按照领导职数和编制配备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目前,各处室主要负责人都已配备到位。三是推动基层经办机构改革。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国家医保局意见以及咨询其他省市做法的基础上,形成全省医保改革工作中经办机构建设有关报告,报请省委、省政府、省委编委研究。省委编委已于10月31日印发《关于全省市(州)县两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设置有关事宜的通知》,着力解决市(州)级、县级医保经办机构设置、经办人员队伍建设相关事宜。四是加快推动工作落地落实。督促指导基层医保部门加强基金监管、“两定机构”准入、药品价格监管等工作,出台《关于做好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互认和纳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行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告知承诺制,建立正常退出机制、改变评估方式、实行互认制度和属地化管理,开启了医药机构“一处纳入、全省互认”的简化程序。截止目前全省新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180家、互认763家,有效解决了医药机构申请定点的“跑腿”问题。五是出台促进“互联网+”医保政策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相关收费项目;在全省范围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开通青海医保APP,实现掌上咨询政策、办理业务、电子结算。截止12月28日全省共激活医保电子凭证170万张。

  针对问题(1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主要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省委有关规定以及《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全面履行党组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提高局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巡视反馈以来,共召开8次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二是严格会议程序。制定《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会议制度》,对党组会、局务会、专题会议主要任务、会议议题、研究事项、会议纪律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内容和流程。三是统筹推动各项工作。强化医疗保险缴费政策解读,规范缴费基数,与税务部门加强协作依法强化征缴。强化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加大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力度,对17家未及时配送的药品流通企业,进行约谈并责成立行整改。加强对参与经办服务的商业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青海省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城乡居民医保服务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动态调整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强化考核检查。

   针对问题(12)“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规划”

   主要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局党组注重干部德才表现,着重建立崇尚实干、勇于担当的正向激励机制,选优配强了机关处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一批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重点任务中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干部得到组织重视和提拔使用,极大地激发了医保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做好干部选用和职级晋升工作。局党组严格按照领导职数规定,从工作需要出发,坚持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配备了机关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切实发挥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优势,晋升职级根据工作需要、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一批工作勤恳敬业、实绩突出的干部晋升职级。截至目前,职级晋升40人次。三是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局党组着眼医保事业发展的近期需求和长远考虑,积极拓宽选人视野,通过选调、遴选方式发现和选拔了一批年富力强、专业急需、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同时,放手给优秀年轻干部交任务压担子,晋升职级不简单地论资排辈,畅通优秀年轻干部晋升渠道和空间。四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制定《2020-2022年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教育培训规划》和《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要点》,以“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全省医疗保障局(处)长培训班”“全省医保干部专业能力提升班”等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全省各级医保骨干160余人参训。开展“医保大课堂”活动,邀请国内医疗保障知名专家、上海复旦大学陈文教授在西宁为全省医保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医保政策专题辅导讲座,参训400余人;组织开展“送政策下基层”巡回大培训,为基层工作人员解读政策、现场答疑解惑,全省8个市州45个县累计培训1200人次。五是规范档案整理。严格执行《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任前考察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整理归档干部考察文书档案。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对全局干部人事档案开展了清查工作,初步完成专项审核工作。

   针对问题(13)“落实基层党建责任不到位”

  主要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工作领导。成立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2020年省医保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关于推动省医保局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安排的通知》,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统筹谋划。二是严格履行职责。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压实支部书记直接责任,制定《2020年省医保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中共青海省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抓党建主体责任。年中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三是示范引领加强指导。局党组书记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参加了省委办公厅组织的专题辅导培训班。局党组成员积极参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读书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有关精神的学习理解和掌握,提高党建工作本领。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开展的学习和主题活动,指导帮助所在支部书记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把支部活动质量关。四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定《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开展党员“政治生日”“一名党员一面旗,立足岗位作奉献”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与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加强沟通。五是进行严肃约谈。局党组就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对机关党委及专职副书记进行严肃约谈。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六是强化党建目标考核。将党建工作纳入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制定《省医疗保障局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党建责任落地落实。

  (四)关于“审计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部分问题尚未有效解决”方面

  针对问题(14)“2019年12月以来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医保基金专项审计反馈的问题及主题教育检视出的问题,局党组进行了整改,但从本轮巡视发现的问题看,有的没有整改到位,有的整改流于形式,有的边改边犯。”

  主要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利用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入领会领袖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二是认真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指示精神,强化政策宣传,优化医保服务,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及时参保,努力实现基本医保全覆盖。同时,加强与民政、扶贫、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及时精准更新信息,确保群众应保尽保。三是落实惠民政策。针对“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覆盖率低、享受面窄”等问题,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的通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推动政策落地落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四是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抓整改,促落实,把“改当下”和“立长久”结合起来,全面梳理和处室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目前已建立15项规章制度。五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在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发布和更新医保政务信息,安排专门技术人员负责对“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及时公开信息,设置了局长信箱、青海医保APP留言信箱等,截止12月28日,共受理并回复8300余人次群众需求和意见建议,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三、坚持持续用力,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医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过巡视整改,局党组深刻体会到,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必须坚持党组集中统一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协同配合,严格问题销号,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努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操心事烦心事,以实实在在的医保服务惠及于民;必须坚持将巡视整改与推动医保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按照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切实发挥好局党组、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三重组织机构作用,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巩固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省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下一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的指导帮助下,局党组将持续抓好巡视整改落实,真正让巡视成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让整改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推动医保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履职尽责。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举措,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在党建上强化责任意识、业务上强化忧患意识、作风上强化警惕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对医疗保障的决策部署,把推动“五四战略”“一优两高”发展与巩固医保精准脱贫攻坚战和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把群众看病就医的操心事烦心解决好。

   二是坚持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始终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对已经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的,仍需要持续推进、不能松懈,避免出现问题反复反弹;对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的,其中部分整改措施尚未完全整改到位,要紧盯不放,坚持彻底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对未完成整改的,由党组成员牵头领办,相关处室、单位切实负起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劲头,全力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

   三是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在逐条逐项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坚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聚焦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医保扶贫、两定医疗服务机构管理、医药耗材采购、医保总额控费清算、异地就医结算、基金监管、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等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切实把问题整改成为推动改进工作、落实决策部署的过程,确保以巡视整改落实推动医保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是坚持整体推进,以巡视整改推动医保事业发展。把巡视整改与推进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全省医疗保障“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布局,按照“一打三降一控一提”总体要求,以省委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创造性解决医保领域的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为新时代医保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71-8180607;通信地址西宁市南大街15号;电子邮箱qhybjw@163.com
中共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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