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西省洪洞县纪委按照“收、分、转、结”程序,加快信访件流转,切实做好来信、来访、网络和电话举报办理工作,实现信访举报“零积压”。
科学登记。该县纪委要求委局领导和各处室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包括信、访、电、微信、短消息等方式),均要在规定时间内汇集到信访室,按有关规定统一负责、集中登记,限时录入信访管理系统。
分类建账。根据信访问题线索来源,建立上级转办件台账、县本级举报件台账、巡察办移送台账、乡镇自收件台账、群众身边问题线索台账、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换届信访举报等9类台账,做到分类汇总,建账准、对账明。
有序流转。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县纪委信访室将举报件按程序分别转交给承办单位办理。一般信访件,由承办单位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启动调查程序;重要信访件,及时上报领导,按程序启动调查。涉及市管干部及其他具有可查性问题线索,及时转交相关部门统一管理,确保信访举报件及时运转,有序分流。
及时报结。信访举报件办理完毕,经领导审签后上报办结。一般信访举报件,承办单位办结后,要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信访室。报结材料经审核把关,确保做到事实清楚、结论正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善。(山西省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