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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1月2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8日至7月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9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及时传达,深刻领会,切实统一思想。巡视反馈会后,厅党组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党中央、省委有关巡视工作要求,逐条对照分析《省委第五巡视组关于巡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巡视情况。厅系统各单位及时传达学习巡视有关工作精神,深入交流研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厅党组的安排部署上来,不断强化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巡视整改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以上率下,全面夯实责任。厅党组严格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十三届省委第七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形成了整改“路线图”和落实“时间表”,确保主体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把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以赴抓组织动员、抓统筹协调、抓任务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凸显重点,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上下联动、务求实效”的整改原则,确保巡视整改由点到面、由表及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充分发挥巡视整改工作对住建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从严从实,深督细查,确保整改质量。巡视反馈以来,厅党组召开8次扩大会议,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4次专题会议系统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建立巡视整改进展月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厅系统各单位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检查,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内在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党组成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一系列举措,全厅上下凝聚起高度共识和强大合力,为自觉整改、全面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聚焦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新发展理念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厅务会和厅党组会第一议题长期坚持学、联系实际学。举办“建设讲堂”专题讲座,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理论指导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的能力。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密切融合,彰显省直机关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坚持系统谋划,深入调查研究,将调研成果陆续转化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和试点方案等省级层面的相关政策文件。二是准确把握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把握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正确方向,不断健全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深入分析研究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研判行业发展动态,系统排查全省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着力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三是严格执行绿色建筑相关法规,开展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督查检查,查处绿色建筑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印发《青海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推动绿色建筑良性健康发展。四是不断推动城镇高质量发展,启动《城镇体检评估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编制工作。召开省部共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推进会和试点工作对接座谈会,稳妥推进“5+1”试点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会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启动推进甘青城镇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工作,探索两省在城市设计、城市双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的技术路径。五是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污水处理、生活垃圾补短板强弱项和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在全省住建行业部署开展问题排查工作。不断深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出台五项安全生产制度,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2.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建设管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垃圾分类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精准聚焦发展优势和短板不足,深入谋划研究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发展重点,印发《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城镇发展实际提出了建设生态人文、安全宜居、治理有序、充满活力的城镇,为示范省建设提供路径支撑。二是《青海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将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三是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实现地方工程建设标准提档升级,为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四是集中精力解决制约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各项问题,要求各地牢牢把握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机遇,推动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走向深入。五是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与省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对接,实时向住建部推送工作数据,并已升级改造完成施工图审查系统。

  3.关于聚焦住建行业主责主业担当精神不够的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不动产办理工作中涉及住建领域存在的相关问题。组织市州房地产主管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制定《推进涉及住建领域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持续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点乱象专项行动,严防新增无法办理不动产证问题。二是开展供水在线检测监管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为“十四五”期间推进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三是会同西宁市城乡建设局、大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地核查部分存在违规施工情况的企业,已完成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工作。督促相关企业积极与业主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及时化解群众上访矛盾纠纷。四是完成7家行业协会“五分离、五规范”脱钩工作。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阵地建设和管理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修订厅党组关于意识形态有关工作办法。举办专题辅导班,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委托专业单位开展行业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工作,不断提高行业网络舆情收集与分析能力。二是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厅党组会听取厅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制定厅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5.关于推进“三大攻坚战”专项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厅党组专题研究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印发《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运营监管,强化监督检查,严格销号制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十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促进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二是强化责任落实,采取八名厅级干部包市(州)、41名处级干部包县的方法,举全厅之力对全省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工作持续开展了督导帮扶,全面完成问题整改销号。研究建立了农牧民住房安全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和要求,开展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勘察设计领域集中治理,采用行政处罚、公开曝光、信用惩戒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串通投标、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通报批评、行政处罚318家企业,28家企业被纳入建筑市场信用“黑名单”,有效规范了市场主体行为。

  6.关于落实中央“六稳”“六保”任务有畏难情绪,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行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工作主动性,采取多种办法手段,全力以赴抓重点项目调度和投资入库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任务。二是全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今年共争取到补助资金17.73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6.7亿元,省级补助资金1.03亿元。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1332套、基本建成12972套、入住15027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07%、118.47%、123.4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5.05万套,开工率100%。三是提前谋划重大民生项目。围绕保民生、稳投资、稳预期等目标,初步拟定老旧小区改造、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高原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城市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等2021年民生重点项目。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力度不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履行好厅党组主体职责,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全厅各党支部建设情况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全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印发《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分别明确厅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班子成员责任。开展3次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相关重点目标任务,并下发检查通报。制定厅党组《党内谈心谈话办法》,将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二是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严格审核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准确界定年度考核结果。三是进一步强化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每周组织一次厅机关纪委委务会,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印发《厅机关纪委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机关纪委内部管理。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的信访举报事项,对办理程序、档案资料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纪检监察部门履职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方式,对被监督单位工作纪律等问题开展“点穴式”排查,重点检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制度落实情况,从制度落实中发现问题线索。驻厅纪检监察组向厅党组书面提出《关于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建议》。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监督积极性,通过在监督单位设立廉政信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强化巡视整改的监督工作。二是加强对重点工作部位、工作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预案制定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作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风险防控重点,对措施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的要求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以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法,警钟长鸣。三是加强对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作风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廉洁节俭过节。加大检查力度,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不定时对全厅工作纪律、会议纪律等进行督查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机关纪律作风。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每月第一周为“无会周”,10月份“无会月”要求。加强办公信息化建设,运用党政机关无纸化办公系统,提高信息传递时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源头上解决文山会海问题。二是严格贯彻落实《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调研,举办物业技能、民法典培训与交流,增强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组织开展物业服务市场检查,共检查1254个物业管理项目,下达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143份,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三是印发《厅领导接访下访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程序,明确责任领导及接访人员相关工作要求。对巡视期间被反映接待信访群众来电态度冷漠等问题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思想教育与批评指正,并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针对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和个别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责成相关人员全部清退超范围领取的津补贴,相关责任人已进行深刻检查,同时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强化长效制度约束。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执行政策不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落实《党章》及中央和省委关于党组工作职责、组织原则、决策执行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厅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和纪律处分事项时,坚决做到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严格规范会议纪要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中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厅党组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二是修订厅党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对中心组学习成员范围、学习形式和研讨交流次数均做出明确规定。三是进一步规范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出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内容计划,不断强化交流研讨要求,推进学习入脑入心。建立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台账,并指定专人担任会议记录工作。

  2.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选人用人视野不宽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严格选人用人程序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注重选配具有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干部。二是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部署要求,健全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三是结合厅属事业单位参公重新认定工作和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拔任用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有纪律的优秀年轻干部。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抓而不实,党支部建设规范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一是研究部署全厅各级党支部党建工作,组织厅属各党委、党支部书记赴部分省级文明机关开展党建现场观摩,组织全体党支部书记参加了省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做到党支部书记培训全覆盖。举办厅系统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就“三会一课”、党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和党员发展工作等进行辅导,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对各党委、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组织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社会组织委员会议暨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印发《中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指导建筑工地做好党建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开展施工工地党组织建设,实行流入地属地管理、流出地延伸管理的“双管”模式。三是加快推进厅属两个非公企业党组织关系划转工作,待省委“两新”工委批复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划转组织关系。

  (四)关于“对巡视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关于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督促整改推进缓慢的问题。

  印发《青海省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台账(试行)》,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置流程。指导西宁市加快推进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工作目前已完成。督促西宁市完成了上五庄镇等4座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前期工作,为明年开春开工建设打下基础。

  2. 关于督促地方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加强专项督导,厅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和督查,认真研究分析困难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帮助解决问题.并督促指导基层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快改造进度。截至7月底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实现问题销号。

  3.关于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问题整改落实排查工作,及时上报《第一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按时完成第一批、第二批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厅治理文山会海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方案》要求,进一步精简各类会议文件。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带头开展基层调研,聚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中物业管理小区“停车难”等问题,研究解决群众所需所盼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下发《关于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各党委、党支部和各处室各单位认真按照《厅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和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真改、实改、改到位。四是印发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细化具体措施,不断深化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及时听取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保持政治定力,不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厅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厅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需持续深入推进。下一步,厅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锲而不舍抓好深化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一)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好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四个扎扎实实”和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确保巡视整改工作部署、措施要求向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看齐。始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党对住建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工作中,不断提升厅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定不移抓好后续整改。继续强化真改、实改、限期改,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强化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坚持标准不降、节奏不缓、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跟踪问效,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反弹。着力把巡视后续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继续狠抓整改落实,持续跟踪督办,并加强向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报告工作,不断提升整改工作成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持续改进作风抓整改,真正把作风问题往深里抓、实里查。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的督查问责,定期调度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对问题整改不积极、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确保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得实效。

  (三)坚定不移狠抓作风建设。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照省委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3大类21个“是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纠正作风“慵、懒、散、慢、虚”等问题,以优良的作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推动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优良的作风不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定不移构建长效机制。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结合厅党组党的建设、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注重从“面”上挖掘“根”上问题,从个别中发现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建立完善制度,不断细化标准、细化规定,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对于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制度,要坚决抓好落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确保制度成为真正“带电的高压线”。大力营造科学民主决策、权力公开透明行使、违规违纪必究的制度环境,真正做到以有效的制度约束巩固整改成果,形成整改长效机制,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71-6145781;邮政信箱: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设科技大厦省住建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qhszjtxsb@163.com。
中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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