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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防火墙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8日
  
  近年来,浙江省淳安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全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改革,通过制定统一管理制度、引入全流程电子化系统、规范县乡平台标准化建设,全面规范限额以下项目交易操作流程,加强评委专家、项目业主、投标单位以及各环节监督管理,筑牢交易“防火墙”。

  为统一全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机制,对其交易范围、方式、程序和监管进行规范管理,制定《淳安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推进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电子化,将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整合到淳安县政府门户网—县公共资源交易版块“一张网”对外发布,制定“乡镇全流程电子化硬件设施标配清单”,一体推进全县乡镇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同时,落实行业监管职能,避免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监管缺位,推动交通、水利、国土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落实行业招投标监管标准化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县招管办职能作用,加强对乡镇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督导检查,指导乡镇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压实部门、国有企业、乡镇主体责任,健全各单位限额以下交易领导小组、监督小组等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利用网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平台,对项目交易进行全程留痕备查。依托“信用杭州”等信用平台强化对投标企业的信用激励、约束管理,2020年度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对5家投标企业进行阶段性限制投标,有效净化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的招投标环境。

  此外,将4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采购以及10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项目下放至部门、乡镇交易平台进行管理、交易,提高交易工作效率。缩减建设工程招标核准材料,由原来必须提交的立项批文、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图审报告、预算审核单、预算书和施工图纸7项前置材料改为仅须提交立项批文、预算审核单和施工图纸。压缩招投标时间,将限额以下招标项目公告时间由原来的不少于20日统一改为5个工作日。(浙江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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