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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势而上 破浪前行
2020年海东市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明显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2月26日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严重冲击和经济社会发展,海东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有力指导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高压态势正风肃纪反腐,全面深化标本兼治,创新开展基层建设,海东市纪检监察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扛牢政治责任,管党治党体现新担当。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聚焦主责主业,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全过程。坚持日常工作定期向市委汇报,重大事项及时请示,落实监督责任不缺位、不越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加强政治监督,先后对369名干部进行工作约谈和提醒谈话。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学复课等专项监督,共问责4个单位16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155人。完善“两个责任”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评制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针对2019年检查考核发现的265个问题,下发《问题反馈单》,督促整改问题,倒逼责任落实。严把干部选任政治关、廉洁关,完成172批1980人次153家单位廉政审查,对提任交流的18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二、聚焦首要职责,监督履职显现新效应。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监督检查发现问题964个,督促整改问题603个,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23次,排查廉政风险84个,受理问题线索57件,立案12件。持续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2轮次,发现问题380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个,处理26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通报典型案例41批次53起109人。扎实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6件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创新实施派驻机构协作联动机制,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共开展联合监督检查81次,协作办案107件,交叉审理164次。深化巡察监督,制定关于推进市县巡察上下联动、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巡察整改监督机制制度办法,巡察制度机制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年内完成两轮常规巡察以及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和人防领域、统计系统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731个、线索16件,对96个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民和县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探索整合县委巡察办和督查室力量,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了监督合力。

  三、保障决战决胜,专项治理取得新成果。在全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行动,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组织处理67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深刻吸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教训,压紧压实生态环保政治责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轮次。深入推进“惩腐打伞”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处置办结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2件,立案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次,组织处理3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查处“保护伞”1人。深入推进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对排查出的138个民生领域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开展3轮次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监督检查,对2条问题线索挂牌督办、8个问题跟踪督办。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互助县扶贫局私设“小金库”等典型案件,处理32人。对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进行专项治理,18名村干部被立案查处。平安区建成运行民生领域大数据监督系统,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782个,“智慧监督”功效初步显现。

  四、深化标本兼治,“三不”一体形成新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26件次,同比下降4.7%;处置问题线索852件,立案427件450人,采取留置措施4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5人,移送检察机关42人,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提醒、谈话函询和处理处置党员干部1582人次,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4.6%、16.8%、3.4%、5.2%。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审查调查全过程,审查调查中先后有55名党员干部向组织交代问题、说明情况或主动投案。深化以案促改,深入总结剖析典型案例,市县两级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7场次,督促涉案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132项,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越做越实。循化县着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增强执纪执法震慑力,采取留置措施5件5人,实现了县监委自办留置案件“零突破”。

  五、着力固本强基,推进改革激发新动力。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对六县区纪委监委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和业务绩效考核。着力制度创新,制定《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执纪执法制度规定40余项,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制度体系基本构建完成。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法律顾问参与案情分析10余次。持续强化基层建设,开展全市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市县两级共投入专项资金681万元,建成标准化谈话室20间、群众来访接待室74间,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5大类170余项,编制工作指南和模拟案卷,全市乡镇纪委实现立案全覆盖,“三化”建设阶段性成效明显。统筹调度,整合力量,全面推广提级管理、片区协作、交叉联合等工作机制,7项相关制度机制被省纪委监委推广,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走深走实。互助县将19个乡镇纪委分为2大片区7个协作区,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片协调、指导办案,乡镇纪委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六、营造良好氛围,廉政教育开创新局面。立足主流媒体主动发声,发稿441篇,同比增加49.2%,中央媒体发稿量增加73%;依托自有媒体高效发声,海东纪检“民心网”微信公众号更新新闻415条,发布信息385条;丰富载体集中发声,在《青海日报》刊发海东纪检监察工作专题报道7期。重视廉政文化建设,摄制了“三化”建设工作纪录片《强基之路》和扶贫监督纪录片《护航》,拍摄微视频作品7部,其中反映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监督工作宣传片《遇见》《讲述》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播出,举办“倡清廉、树新风”文艺巡演6场次,海东廉政文化建设丰富生动、特色鲜明。化隆县建设宣传长廊,签订廉政承诺书,印发家庭助廉倡议书,开展提醒课、回访课和以案促改课,廉政教育形式丰富、效果良好。

  七、立足自身过硬,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全面实施上挂下派、跟案学习、以案代训机制,选派干部参加各级各类业务调训136人次,举办全员培训9次,参训人员366人次。制定全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轮训两年规划,启动全员轮训,选调2期共57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在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重视调查研究,2项调研成果分获省纪委监委年度调研成果一、二等奖,3项成果被市委采用或发表。组织开展“改革创新、深化提升”主题调研活动,市县两级共形成调研成果46项,评选奖励优秀成果6项。市县两级监委共聘任91名特约监察员,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认真整改省纪委监委内部督察反馈问题,对3 个县区纪委监委开展内部督察。严肃处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10 人,调离纪检监察岗位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乐都区举办“我来讲你来评”业务大讲堂15场次,干部在讲评结合、情境模拟、交流研讨中提升了学用结合、精准监督和执纪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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