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通知,现对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2日至3月11日,欢迎各单位各部门及社会各界来电来函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单位:省纪委办公厅财务室
联 系 人:辛晨辉
联系电话:0971--8482638
中共青海省纪委办公厅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青海省纪委为行政单位,省委巡视机构为省纪委所属的一个二级预算单位;人员构成情况为:行政编制为145人(含巡视机构30人),工勤人员编制22人(含巡视机构5人);实有在职人员142人(巡视机构22人),离休人数2人,退休人数56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省纪委办公厅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省纪委各业务处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纪检监察事务的专项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
省纪委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3420.72万元,比上年增加583.3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及增加巡视工作专项经费等。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3420.72万元,比上年增加583.3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2502.7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089.5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13.22万元;2、项目支出918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5.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7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682.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1.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6.72万元。
三、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省纪委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省纪委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纪检监察事务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省纪委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省纪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