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会议精神,互助县纪委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确保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
强领导精谋划,夯实医保基金监管组织基础。一是成立工作机构。自市纪委推进会召开后,互助县纪委第一时间研究成立了由县纪委副书记任组长、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的县医保基金监管督导检查组,统筹全县医保基金监管监督各项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医保基金监管督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全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深化警示教育。分管副书记和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于2月19日、3月18日参会指导全县医保基金监管监督工作,通报青海省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并提出工作要求,为深度净化医保基金运行环境,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红线奠定了基础。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互助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督导检查方案》,细化了三个方面10项监督重点,明确了监督对象、监督时间和工作要求,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督促县医保局制定印发《互助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做到专项治理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
凝合力严监督,匡正医保基金健康运行风气。一是全面摸底排查。县纪委联合县医保局全面排查全县“两定点”机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的精准性,为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打下坚实的基础。经排查,全县共有“两定点”机构44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68家、定点零售药店73家。二是集中督查检查。组织各乡镇纪委和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督导检查方案要求,对县乡医疗机构和村医及乡镇零售药店进行了督查,进一步压实全县医保基金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截至目前,县乡纪委组织开展监督检查25次、检查乡镇卫生院12个、零售药店19个、村级卫生室108个,累计发现问题35条、提出整改建议及措施24条。三是严肃处罚违规行为。县纪委督促医保局认真履职,2021年县医保局对47家违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严肃处罚,其中暂停医保协议6家、行政处罚医疗机构2家罚款1.65万元、限期整改39家(包括拒付28家),通过查看住院患者在院情况、查阅病历、核对费用清单等方式对28家定点医疗机构扣除违规费用485905.05元。
强措施显成效,建立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一是下发工作提醒函。针对全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弱项,向县医保局下发了《工作提醒函》,督促其细化监督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突出监督成效,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骗保行为。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部门联席会议制度1项,召开联席会议并细化了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明确了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和联络员的责任,进一步提高了部门间的协调联动, 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惩防结合强化监管。督促县医保局通过实地稽核、日常监管、派驻医保专员、聘请义务监督员、建立实时监控平台、与“两定点”机构签订协议、成立基金监管科等方式惩防结合,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实现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药品耗材、医疗行为的常态化监管。截至目前,与全县441家“两定点”机构签订协议书441份,从县教育、退役军人等行业聘请义务监督员15名。(李生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