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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委以清单管理为抓手坚决扛牢巡察工作主体责任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8月10日
  
  海西州委结合巡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实施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制定《州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州委书记履行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明确细化14项责任内容,扛牢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明确州委主体责任7项。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制定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一届任期内实现全覆盖。突出政治巡察战略定位,保障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召开州委常委会议,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召开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情况汇报,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巡察工作重要事项及时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对开展巡察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追究市县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规定州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7项。坚持对州委巡察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把巡察工作列入州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统筹谋划部署。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议、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直接点出重点人、重点问题、重点线索,提出具体意见。督促被巡察单位州级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建立清单内容动态调整机制。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审视海西加强党建工作、深化作风建设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清单内容,压实责任、拧紧链条,保障责任清单的时效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实施清单管理充分遵循了权责对等这一重要原则,表明了州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的鲜明态度,体现了顺应新时代新任务新发展的责任担当,为进一步规范我州巡察工作,建立巡察长效机制迈出了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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