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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检察院纪检组党支部同第三纪检监察室党支部共同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日
  
  10月25日下午,驻省检察院纪检组党支部与联系的第三纪检监察室党支部共同召开学习会,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纪委常委卫强同志参加会议,两个支部共12名党员参加学习会。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曹国宁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卫强常委与大家共同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报告的部分内容及党的十 九大通过的《关于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

  会上,参会人员就十九大报告和决议的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是一个举旗帜、举方向、明方略、绘蓝图的好报告,是一篇光辉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我们党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书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大家认为,在党章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大家纷纷表示,作为党员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全力以赴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贡献。

  会上,两部门的同志就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了思想、工作和经验交流,赵修彦同志以渊博的党纪党规知识、丰富的执纪经验给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的同志进行了“传经送宝”,对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给予了指导,传授了方法、技巧和经验,使大家受益匪浅。

  卫强常委对下一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提出要求: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各支部认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深刻理解精神实质,把握精神要义,吃透报告精神,特别是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支部书记要带头做好学习和宣传的表率;要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全力抓好支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等各项工作。

  第三纪检监察室和驻省检察院纪检组党支部联合召开共同学习会的新模式,是两部门进行思想碰撞和工作交流的有力举措,是两部门共同学习和分析研判办案工作的新方式,是共同学习监督执纪工作方法的难得机会。此举有助于两家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意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提升,为今后进一步创新思路、以案代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工作交流和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监督执纪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驻省检察院纪检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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