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各省纪检监察动态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返回】【关闭
对46名"跌倒"干部客观再评价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5日
  
  近日,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干部群众发现,2017年8月因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向岭乡党委副书记李高的名字出现在最新的“干部任前公示名单”中。

  “县委在选人用人和管理干部时,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加大对被问责干部的管理和使用力度,凝聚脱贫攻坚合力。”针对此事,金阳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肖志安说,既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又要防止“一棍子打死”。对过了处分影响期,工作踏实肯干,群众认可的重新启用,激励“跌倒”干部担当作为。

  据了解,受处分后,李高并未气馁,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分管的禁毒工作不仅摘掉了“禁毒重点整治乡镇”的“帽子”,还将排名提升到全县第2位。其联系扶贫点塔沙村圆满完成43户贫困户建房任务,引导塔沙村群众积极栽种青花椒等经济林木700余亩,发展村集体经济,养殖山羊140余只,2018年村人均集体经济收入近百元,在他的引领下,该村在2018年底顺利脱贫。

  李高在脱贫攻坚中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并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可。“因工作失误被处分,当时还是背了些思想包袱。后来在组织和同事的帮助下,化压力为动力,努力用实干回报组织的关心和群众的期盼。”刚被任命为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的李高表示。

  2018年以来,金阳县纪委监委采取个别谈话、走访群众等方式,充分了解46名被处分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表现,客观公正评价“跌倒”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向县委推荐在受处分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思想转变较好、工作上得到组织和群众认可的干部。

  “处理只是手段,治病救人是目的,组织要给予容错纠错的机会,让受处分干部及时认识错误,汲取教训,让他们放下包袱、积极作为,为脱贫攻坚贡献更大的力量,这也是我们执纪问责的目的。”金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万东升表示。
相关链接
  刚察县纪委监委六项举措着力助推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建设年”活动
  城中区纪委监委“五举措”助力“基层建设年”活动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运用“五个一”举措 强化政治生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