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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2日
  
  “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不能简单地一改了之,要善于把问题摆到台面上、融入工作中,一项一项研究部署,长期抓好整改落实。”2023年8月8日,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再次作出部署。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改、彻底改,化隆县纪委监委带头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全方位拧紧责任阀,高质量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根据十四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我们健全完善了《化隆县纪委监委2023年政治监督清单》,将生态环保、选人用人等巡视组反复强调的问题纳入监督范围。凝聚村级监督力量,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培训指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有效弥补以往在落实监督责任中的差距。”化隆县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冶强介绍。

  此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来,化隆县纪委监委形成了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科室主任落实整改督促责任的工作格局,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提升巡视整改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标准。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2022年化隆县村干部信访件占比较高,17名村党支部书记被立案查处的问题,化隆县纪委监委强化对检举控告工作的分析研判,形成季度分析报告,为县委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依据。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蝇贪之祸》,对乡村两级干部开展全覆盖式警示教育,深入联点乡镇讲问题、提要求,从源头上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线。截至目前,化隆县纪委监委对十四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第四巡视组反馈的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正在推进整改6个。

  “整改落实是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的关键环节,是巡视巡察工作取信于民的重要检验。”化隆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赵志旭表示,此轮巡视整改工作中,化隆县纪委监委建立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台账,将各级党组织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内容,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同时,坚持把督促整改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严格执行整改监督机制,落实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部门的协助配合制度,通过书面审、现场听、实地看、重点核等方式,对各级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增强监督融会贯通力度,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用。

  “我们健全完善了6个协调协作类文件和8个自身建设类制度,首次对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完成情况报告、第三轮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等进行‘四方会审’,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等部门反馈审核意见39条。帮助被巡察党组织有效规避整改措施大而化之、不具体等问题,确保各级党组织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见到实效。”化隆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韩志超说。(记者 李雪萌 通讯员 张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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