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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0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7日至7月7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红十字会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9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意见反馈后,会党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等内容进行了反复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在11月26日召开的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和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深入查摆培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动员,进一步增强全面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端正态度,强化组织领导。巡视组对我会各项工作的评价客观公正,点出问题切中要害,整改要求严肃认真,形成的意见和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完全符合我会实际。特别是对党组来说,是一次及时的提醒告诫,也是一次深刻的警醒教育,为纵深推进从严管党治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对于加强和改进今后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会党组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巡视整改要求上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室、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的整改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为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成效提供组织保障。

  (三)以上率下,压紧压实责任。巡视反馈意见会议后,会党组第一时间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句学习、研究、吃透巡视反馈意见,安排部署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将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33条巡视意见,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38项整改任务,研究制定了96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整改方案经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一室审核把关后,印发全会实施;组织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直接责任,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研究制定涉及本部门整改事项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求。通过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统筹推动整改工作向基层延伸,构建起一级抓一级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整改落实期间,会党组坚持每个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就分管部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安排下一步重点工作。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每周组织召开分管部门整改落实工作会议,总结前一周整改落实工作,安排部署下一周整改任务。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直接责任,负责抓好分工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同时,安排机关纪委强化跟踪督查,加强对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成效的督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着力解决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针对政治思想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先导,修订《青海省红十字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增加讨论发言频次,支持观点争论,强化述学考学机制,提升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组织编写了党员干部党的基本知识应知应会提纲,组织开展了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干部职工初步掌握党的理论知识。加大理论学习力度,将原先每月1次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增加为每月2次,并增加了干部研讨的频次,要求每名干部要结合学习研讨主题,做好发言研讨准备,研讨要脱稿发言,切实把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推动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突出重点学、结合实际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学思悟贯通、知信行合一,切实把学习压力传导到每个党员干部的身上。督导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制度,各党支部建立每周理论学习制度,推动学习教育高质量、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深化理论学习,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党的决策部署及时学习、安排部署、推进落实,结合推进红十字会党的政治建设,创造性地提出“红会姓党、红会爱党、红会为党”政治要求,要求全会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政治信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党员干部党性锻炼,支部党员结合谈心谈话,查找自身在服务群众中的差距与不足,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强化理论武装,促使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明确自身工作定位,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提升个人的党性修养。深入开展党建业务融合增效年活动,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提质、增效。坚持以党建促业务,深化“红会助力红色”品牌项目建设,为省内4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配备智能型除颤仪,传承红色基因,推进项目地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加强党建教育基地建设,建成青海省红十字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收集相关展品,挖掘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等历史文化元素,增进党员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促进党员干部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对党更加忠诚,对红十字事业更加热爱。

  2.针对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精神和推进“六保”“六稳”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会党组深刻汲取武汉市红十字会捐赠款物管理失职失责的惨痛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物资管理发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物资管理规范有序。研究制定《青海省红十字会规范应对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工作方案》,对应对突发事件、灾害事故,依法做好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和反馈工作作出统一规范,促进款物管理高效运转、公开透明。加强对各地红十字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督查,指导各地红十字会进一步规范款物管理。结合疫情防控款物管理专项治理和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做好自身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指导督促各级红十字会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依法依规。

  二是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抓“六保”促“六稳”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结合红会职能,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推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着力提高人道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关爱生命工程、持续强化“红会助力+”品牌项目、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等七个方面制定印发《关于全力抓“六保”促“六稳”的具体举措》,突出红会优势,切实发挥在服务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

  3.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红十字会工作新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按照程序已于9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副监事长人选报请省委组织部同意后,于9月30日召开省红十字会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推选产生副监事长。目前,监事会监事长、副监事长和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并制定了《青海省红十字会监事会专用函制度(试行)》《青海省红十字会监事会关于执委会研究事项及重点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青海省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青海省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流程(试行)》《青海省红十字会监事会监事履职规定(试行)》,依法开展监事会各项工作。同时,对照新修订的《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青海省红十字会捐赠资金管理办法》和《青海省红十字会物资管理办法》。

  二是修订完善了《青海省红十字会物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物资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救灾物资安全储备,接收分发准确,物资入库及时、码垛整齐。建全完善物资接收、管理和使用相关台账,详细登记物资种类、数量,做到物资清、数量清、规格清,账本、登记卡、实物、数量一致,实行一月一报告。疫情期间接收的部分贵重物品已公开移交被捐赠专家,依法合规予以办理。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工作职责,压实责任。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集全会之力,建成国际人道法传播中心和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扩大红十字会社会影响,激发公众参与红十字事业的激情。班子成员履行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听取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讲授意识形态专题党课,弘扬人道、博爱、奉献正能量,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大为提升。进一步加强对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的审核,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审核内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

  二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印发了《青海省红十字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推动形成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机制。召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门深入玉树州金巴救助会进行现场整改,详细了解组织成立、运行情况,对意识形态进行评估,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明确一名精通藏文的干部为藏文网站管理员,加强对藏文网站的管理,确保安全。

  (二)着力解决履职担当精神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

  一是党组成员将此问题作为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检视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对照检查。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规范开展廉政谈话的通知》,要求每半年开展1次由党组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工作人员之间的多层次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廉洁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党组书记率先垂范,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筹建省红十字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为切入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带头讲廉政党课。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讲廉政党课制度,在分管部门讲廉政党课,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汇报,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切实防患于未然。

  二是坚持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为出发点,建成省红十字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依托基地面向全会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强化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传导党风廉政建设压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深入开展“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工作,组织各支部书记观摩省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学先进、找差距、补短板,选派支部书记参加省直机关支部书记培训,提升支部书记及党务干部能力素质。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参加在中国红十字国际人道学院举办的业务培训班,拓宽机关党员干部教育途径,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制定《青海省红十字会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强化日常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制定《青海省红十字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意识,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2.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近三年来参与招投标情况进行梳理,明确机关纪委工作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推进“三转”。坚持把加强纪检干部能力建设放在首位,强化纪检干部培训,选派2名干部参加省直机关纪检业务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与驻会纪检监督组的协调沟通,多方争取对机关纪检工作的指导,建立了机关纪委信访举报台账。

  二是结合立行立改,将未入档处分决定归入本人档案。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处分人员工作待遇、人事提拔工作情况,确保执行到位,维护处分决定权威。

  三是制定了机关纪委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监督工作内容,方式,考核等,注重执纪问责、整改、通报等督查成果运用,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实现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将捐赠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等工作的监督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监督,确保捐赠资金、物资合理配置、规范使用,让捐赠机构和捐赠人放心满意。

  四是驻会纪检监察组合理分配监督力量,确定一名副组长联点负责监督省红十字会,通过列席会议、提出建议、谈话提醒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围绕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项目实施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监督重点内容,督促党组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3.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将从社会捐赠资金公示平台维护专项经费中列支的48640元电子档案整理费原渠道返还,改由捐赠资金日常利息列支。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有关规定,加强资金支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财务报销制度,做好财务报销工作。已协调施工方出具税务发票,依法依规完成决算。进一步完善《差旅费报销单》,在报账过程中,做到除部门领导签字外,由分管会领导和分管财务会领导签字审批后再予以报销。

  三是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管理暂行规定》开设专用账户。正在协调相关部门,对现有7个捐赠账户抓紧清理,争取12月底前完成整改。

  4.针对项目建设管理混乱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博爱家园物资采购、助力生态环保、玉树救灾物资储备等项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项目专项治理,查漏补缺,收集补全缺失资料,并整理装订成册。修订完善了《玉树地区博爱家园项目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会博爱家园项目生计金操作指南》《青海省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办法》,新制定了《青海省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管理使用办法》《青海省红十字会生态环保项目管理办法》,通过制度建设规范项目管理。

  二是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制定了《青海省红十字会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采购工作规范有序,依法依规。

  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制定了《青海省红十字会采购管理办法》、《青海省红十字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对采购资金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项目一律提请党组会研究后,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查找并补充完善“救助救护中心装修工程项目”漏项资料,确保资金支出合法合规。

  (三)着力解决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1.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依据相关规定,结合红会工作实际,制定了《青海省红十字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我会“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和范围、“三重一大”事项的金额界定、决策程序、督导落实、责任追究等进行了严格确定和界定。今后,我会将按照《青海省红十字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二是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党组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均提请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决定。进一步优化双周例会、执委会议程,杜绝以双周例会、执委会等行政会议替代党组会研究安排党建工作的问题。建立党建工作月报制,确定将每月第三周的周一确定为党建工作研究日,听取各支部近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切实把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日常化、规范化,推进党组研究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会党组认真研究制定《省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求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撰写剖析材料时,只谈问题,不谈成绩,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省红十字会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代表省红十字会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全面查摆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动真碰硬开展批评,红脸出汗互相帮助。

  二是党组书记已在相关会议上检讨反省,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等原则,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等措施。同时,会前将提请会议研究的有关议题印发给党组成员,提前了解情况,准备意见,为参与决策、发表意见奠定基础。

  3.针对执行组织人事制度不严的问题。

  一是组织机关人事专干系统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全面了解掌握干部选拔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工作要求、标准流程、规范程序,使人事专干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理论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强化《青海省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的学习,充分认识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在建设对党忠诚、担当作为的干部队伍建设,为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方面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调要把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作为加强干部日常管理、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环节贯穿于红十字会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在近期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职级晋升中,严格执行《青海省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对所有拟考察人选政治表现均进行反向测评。组织专门力量就2017来以来选拔任用干部考察材料进行“回头看”,对照干部考察材料写作要求,全面分析每篇干部考察材料存在的不足,从而更加明确干部考察材料规范格式及内容。建立干部考察材料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察材料涵盖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政治表现、廉政情况、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信访举报等情况的内容。结合考察人选一贯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工作表现,力求对考察人选的“画像”更为精准,坚决杜绝考察材料千篇一律现象。

  二是结合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组织专人对全会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重点检查个人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归档是否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对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

  三是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对全会43名干部职工人事档案进行整理核查,补齐相关档案材料,按照干部档案整理规范将所有人员档案重新装订成册。期间,共整理归档干部人事档案41卷,新建干部人事档案2卷。并就整改落实情况向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进行了沟通汇报。今后,将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干部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切实做到干部档案资料归档及时、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4.针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不紧不实的问题。

  一是建立党建月报工作制度,定期听取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支部建设存在的弱项和短板,传导支部工作压力,推进支部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支部建设与事业发展相互融合、共同促进。选派4名支部书记参加培训,提高支部建设能力,切实履行管党主体责任。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把握相关程序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能力。组织召开支部建设工作会议,面向支部书记、支部党务干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培训,明确党员发展工作流程,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三是组织全会7个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前往省人大观摩学习,开展支部建设观摩活动,学先进,找差距。召开支部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把规范支部会议记录作为今年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支部工作议事决策工作内容,制定了涵盖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等14种支部会议模板,组织召开规范支部工作培训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开展了如何做好支部会议记录的专题培训,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部党建工作、推进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统一各支部书记和支部党务工作者规范支部工作的思想共识,明确做好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为促进我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是将党的建设研究会会费2000元和2016-2018年党费收缴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费用1000元原渠道返还,改由公用经费列支。对违规发放的误餐补助480元予以收缴,并于6月1日退回机关党费专户。今后,我会将加强党费管理相关规定的学习,进一步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党费收支管理,明确党费列支范围,确保党费开支合理合法合规。

  (四)着力解决对上轮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问题

  1.针对整改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严格按照省委第二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对发现的捐赠物资管理不规范、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研究制定了《青海省红十字会规范应对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工作方案》,对应对突发事件、灾害事故,依法做好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和反馈工作作出统一规范,促进款物管理高效运转、公开透明。修订完善了《青海省红十字会捐赠资金管理办法》和《青海省红十字会物资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办法,规范捐赠款物管理使用。

  2.针对整改问题就事论事的问题。

  制定了《青海省红十字会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规划化、制度化。调整充实了省红十字会物资分散采购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红十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体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上来,切实履行好党组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把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推进实施好、督促落实好,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形成常态、做成长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持续抓好后续工作。始终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督促各部门持续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化问题整改。进一步严明整改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坚决维护省委巡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省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把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把解决巡视反馈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眼治本完善“长久立”机制,把巡视反馈问题与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一些行之有效的临时措施转化为长期坚持的治本之策,构建从严治党、加强监控的长效机制,从领导责任、跟踪问效、监督检查、奖惩激励等各个方面多管齐下,把刚性约束贯穿到执纪问责的每个环节,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为推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和制度保障。

  (四)坚持两促进两不误。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激励全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发扬优良工作作风、保持奋发有为精神状态,全力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三救三献”核心业务推动、“红会助力+”品牌项目实施、群团协同化、省人体器官捐献博爱纪念园建设等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贡献红十字会力量。

  下一步,省红十字会党组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真正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体现对党忠诚,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让党中央放心、让全省人民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71)8252055;邮政信箱: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2号省人民政府北楼省红十字会办公室;电子信箱:13290573@qq.com。

  中共青海省红十字会党组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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