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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三举措推进同级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5月6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县纪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增强监督自觉,主动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做到既自觉接受党委统一领导、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又积极稳妥做好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促进党委以上率下、廉洁用权、依规依纪依法用权。

  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同级监督权威。县委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全面监督作用,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构建贯通联动监督机制,形成主体责任监督“闭环”。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一把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形成主动接受监督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时在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并郑重承诺,“自觉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要以脚踏实地、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保证我县同级监督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县委、县政府在第一时间邀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列席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重大会议,对我县重大决策、重大工作和热点问题进行全程监督,以实际行动推动同级监督工作在我县落地生根。

  完善制度机制,增强同级监督合力。尖扎县纪委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省委关于开展县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行深学深悟、厘清思路,制定《尖扎县关于开展县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同级监督对象、主要任务、遵循原则、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初步建立了操作性强、务实管用的同级监督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干部联系督促分管领域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尖扎县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制度》《同级监督提醒约谈制度(试行)》等7项制度,县纪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紧紧抓住对班子成员权力运行监督这一重点,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实行班子成员负责制,明确职责权限、用权程序等,促使其规范行使权力。同时,县纪委督促同级党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完善日常报备、工作报告、谈心谈话、线索处置、审计运用、情况通报、落实整改、公开公示等具体措施,为同级监督提供制度化保障。

  狠抓日常监督,增强同级监督实效。县纪委找准切入点,重点围绕践行“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主体责任等内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确保同级监督更加聚焦、方式更加管用、效果更加明显,推动监督对象廉洁高效规范行使权力,持续营造清正、清廉、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一是县委书记身体力行,率先示范,组织全县23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10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召开县科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和集中约谈会, 对县纪委8个专项监督检查作出指示批示,要求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并同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督促四大班子成员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政治监督迈向具体化常态化。同时,县委书记主动领办重大问题线索,先后领办问题线索3件,重大疑难问题2件,全程参与重要案件查办工作,有力支持了纪委监督工作。二是县委班子成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能正确对待和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在年初召开县纪委全会上,县纪委创新思路,协助县委书记以一封信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县委各常委工作任务,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近期根据县委安排部署,县纪委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全县16座藏传佛教寺管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及时形成工作专报,向县委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根据县委批示要求,县纪委对县委统战部下发《关于加强全县市管干部管理的工作建议书》,规范了干部管理,进一步破解了同级监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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