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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残联党组、纪检组主动履职落实责任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4年7月7日
  
  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在年初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明确提出了党组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党组与所属单位党委(支部)就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字背书,制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任务和责任,使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派驻纪检组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一是主动转职能谋主业。纪检组主动向驻在部门党组申请辞去纪检组工作人员在驻在部门的兼职和分管的业务工作,得到了党组的积极支持。制定了纪检组《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方式和监督纪律保障。二是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今年春节前后,纪检组对驻在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遵守厉行节约廉洁过节规定及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6次集中抽查,对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季报告制,督促驻在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上半年受理的4件信访举全部办结,对省纪委转办的海北州质监局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了及时核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免职和通报批评处理,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四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向驻在单位党组和相关处室落实责任建议,协助其对重大决策规则及相关制度的拟定和修改,提出督导建议。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主动配合和指导,使教育活动有声有色、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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