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刚主持,省政协主席公保扎西、省委副书记刘奇凡出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全面系统、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并分享了学习贯彻的认识体会,为大家更加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丰富内涵,带来了新的启发和收获。
陈刚在主持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党的纪律建设“四梁八柱”日益夯实。维护党的纪律首要的是维护政治纪律,核心一条就是对党忠诚。领导干部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带头学纪知纪守纪,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遵守党的纪律必须心存敬畏,做到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法纪。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把党的纪律规矩作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发扬斗争精神,提升斗争本领,与“老好人”思想、畏难情绪、懈怠心理作斗争。严明党的纪律必须扛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全省各级党组织要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持续深入开展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党建工作要点和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计划,扛牢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从严监督管理和激励担当作为相统一。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秘书长,省委、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高等院校、在宁的省管企业、中央驻青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记者 莫昌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