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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纪委监委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
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日
  
  根据党中央安排部署和省、市、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相关要求,大通县纪委监委机关牵头、会同16家单位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县纪委监委公布了专项整治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各牵头单位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专项整治的第一批工作成果公布如下: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各类扶贫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为全面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14亿元,安排用于脱贫攻坚及各类涉农项目,有效推动了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改善。落实资金942.6万元,为7104名学生落实贫困大学生和“两后生”资助等各类资助政策,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6161笔3714.69万元,实现应助尽助。“十三五”期间搬迁安置的566户2435人全面完成搬迁任务。

   切实保障基本住房安全,完成危房改造任务,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农网改造升级。完成560户旧房改造任务。投资5867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水厂建设等8个项目,完成5.3万人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1.18亿元,实施窄路加宽、道路提升改造等13个项目,大通县成功入选2019年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完成9个村10千伏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工程,全县289个村生产生活安全用电全覆盖。

  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精准识别救助对象,重点解决低收入家庭中重残、重病等特殊群体“漏保”“漏救”等问题。深入乡镇、社区排查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低收入群体“脱保”“漏保”问题。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全面排查和主动发现的方式共纳入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120户240人,纳入特困供养人员2户2人,为5户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发放“救急难”救助资金8万。排查重度残疾人1065人,786名残疾人已纳入低保范围。

  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纠正和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等不良行为。督促县域内22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共检查7次,针对发现的6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下发停业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业进行整改。9月份联合县公安经侦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专项整治检查,针对发现的1家经纪机构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的问题,下发停业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中介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

  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加大统计专业人员培训力度,2名行政人员通过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扎实开展依法治统,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及部分企业的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统计工作人员100余人进行集中统计法治培训。专项整治以来征求到企业、乡镇意见建议38份、各专业部门征求到意见建议7份。对随机抽中的31家联网直报企业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结合统计法治宣传,规范统计工作,提升数据质量。通过实地走访、企业自查等方式,全面完成企业数据核查,有效提升了统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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