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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通报2起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4月22日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线索,日前玉树州纪委查处了2起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现通报如下:

  囊谦县委副书记马福良同志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问题。2016年5月,时任囊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的马福良同志违规插手干预囊谦县游客接待中心设备采购和装修项目,将自己认识的某私营企业老板介绍给项目施工单位囊谦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在未公开招标的情况下与该私营企业进行协商,先后于2016年6月至7月签订了四份项目实施合同,总价170.11万元。马福良同志对设备采购和装修项目未公开招标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24日经中共玉树州纪委第34次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马福良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囊谦县委常委、副县长扎西闹吾同志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问题。2016年5月,囊谦县游客接待中心亮化工程及部分设备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时任囊谦县主管文化旅游工作的副县长扎西闹吾同志违规插手进行干预,将该工程及相关项目介绍给自己认识的某私营企业老板,总价90.31万元。之后,在实施游客接待中心托管经营项目时,扎西闹吾同志又介绍成都思迈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托管,安排囊谦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于2016年7月15日,与成都思迈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协商签订了托管经营合同。2019年3月24日经中共玉树州纪委第34次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扎西闹吾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马福良同志和扎西闹吾同志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干预工程项目,向囊谦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介绍工程老板的行为,干扰了职能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认真对照检查,引以为戒。

  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行为的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工程招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活动的管理,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行为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进行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玉树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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