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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正阳、孙继勇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青海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2日
委厅机关各部门、各派驻纪检组,省委巡视办:
陈正阳、孙继勇同志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有关精神,经省纪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并报委领导同意,决定:
陈正阳同志任中共青海省纪委法规研究室副主任科员;
孙继勇同志任中共青海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任职时间从2017年6月起计算。
中共青海省纪委组织部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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