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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1月2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8日至7月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人防办党组开展了专项巡视,9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人防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整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省委专项巡视意见反馈后,省人防办党组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省委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切中要害,是一次很好的“把脉会诊”。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文稿组、信息组、督导组3个职能工作小组,加强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二)制定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办党组对专项巡视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聚焦5大类22个问题和改进工作的4条意见建议,先后4次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制定了《省委第五巡视组专项巡视省人防办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的目标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以及81条具体整改措施,逐级压实整改责任,把每一个问题当作整改落实的“必答题”,以最严明的责任体系保证整改措施落实。

  (三)提高认识,扛起主体责任。在专项巡视整改落实中,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落实;班子成员根据责任分工,落实分管领域专项巡视整改责任,坚持从自身整改抓起,以上率下,主动扛起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扎实的作风落实整改。办党组先后召开9次专题会议听取各处室、各单位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6次专题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对基层人防办进行了3次督导检查,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四)立整立改,狠抓工作落实。对抓“上”不抓“下”推动全省人防工作不力、各地执行人防法规的检查力度不够等重点问题,由办党组成员牵头抓整改落实。对自建车库违规出售、统一全省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标准等难点问题,由办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单位协调沟通,落实整改工作。召开了以“聚焦巡视和专项治理反馈问题整改、着力推进人防建设”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剖析思想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提高了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将治标与治本、解决当前问题与推动长远发展、抓整改落实与促建章立制有机统一起来,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截止目前,巡视反馈的22个问题,19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3个问题已取得积极进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切实整改到位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有关人防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

  进一步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支部学习和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引领,推动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袖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找准理论指导实践的对接点和结合点,把学习成效转化到实际工作中,提高了政治站位,履行新时代人民防空使命任务的责任感紧迫感不断增强。通过深入学习,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国家战略、长期战略”“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的指示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解决制约我省人防工程建设、组织指挥建设、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的瓶颈问题,不断推动全省人防工作改革创新。

  2.关于树立人民防空为人民的意识有差距问题。

    不断加大人防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向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订阅《中国人民防空》杂志,通过人防门户网站、户外多媒体大屏宣传人防工作、传播人防知识、展示人防形象。充分利用“国家人防群众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西宁基地”和9月5日人防防空警报试鸣,加大向社会群众宣传人防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3.关于理论与实践结合不紧密问题。

  在统筹推进全省人防建设“十三五”规划落实落地的基础上,按照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相关部署,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为提高人防建设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解决人防信息化建设、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人防机构上下联动等长期制约人防发展的问题,编制了工程建设、指挥信息、早期人防工程治理等相关规划,以科学的规划指导和推动人防建设,从规划层面解决了人防信息化建设、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监管等长期制约人防发展的问题。计划投入资金,加强对全省机构改革后新设立的人防办信息化基础建设,确保基层人防具备基本的通信保障能力。按照国家人防办有关规定,在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先行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调查分类登记试点工作,抓紧编制我省重要经济目标分类清单,指导全省人防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先后多次深入基层人防调研,研究对策,解决了一些困扰基层的实际问题。

  4.关于“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推进不力问题。

  按照人民防空改革发展及“十三五”规划要求,加强重点项目建设,通过督促规划建设任务完成,倒逼各市州县人防办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人防工程防护面积少、疏散基地建设不足等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进“十三五”规划有关问题的贯彻落实。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党员干部加强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史”的学习,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通过青海人防网站发布国家及省内重要新闻 、人防政策法规、人防知识、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等信息,既弘扬了主弦律,传播了正能量,也扩大了人防部门的社会影响。

  6.关于人防系统专项治理自查不扎实问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的重要批示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围绕自查自纠不全面、不深入、督促检查不够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工作。以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纠正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责任不到位、专项治理自查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将抓当前与管长远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结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对全省各地专项治理反馈问题中涉及的“结建”审批、追缴历年人防易地建设费欠款及人防行政执法情况等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将存在问题在全省人防系统进行了通报,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对各市州县人防办违规出台政策、防空地下室审批、易地建设费收缴、自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管理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各地人防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全力全速推进整改工作。

  (二)关于“履行人防部门职责使命不到位”整改情况

  1.关于对各地执行人防法规的检查力度不够问题。

  为规范易地建设费收缴工作,省人防办向省司法厅提出了关于修订《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的建议,7月22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省实施办法》。根据新修订的《省实施办法》,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发《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0〕601号),对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易地建设费收缴标准以及易地建设费使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彻底纠正了长期未按征收标准收取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易地建设费收缴标准以及易地建设费使用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关于工程项目审批和监管不到位问题。

  为了规范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作,省人防办于2020年2月13日制定下发了《关于明确人防“结建”工程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防办〔2020〕9号),要求在人防防空地下室审批过程中,必须提供有效的地质勘察报告。下一步,省人防办将加强对各重点城镇人防防空地下室审批的合规性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违规审批项目问题。

  3.关于人防工程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

  在整改落实中,制定下发人防工程建设计划,明确全省人防系统严格按计划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切实强化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今后,每年编制下发年度人防工程建设计划。督促海东市等部分人防办对辖区老旧人防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对其安全性能进行实地踏勘和评估。在调研和借鉴其他省区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于2020年6月联合省财政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防工程使用费管理的通知》(青人防办〔2020〕62号),对人防工程使用费的收缴范围、管理程序和监督问责作出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人防工程使用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

  4.关于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有堵点、不畅通问题。

  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目录清单》,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国人防〔2014〕438号)《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323号)《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国人防办〔2006〕5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函〔2020〕60号),编制了《青海省人民防空新型材料防护设备告知承诺书》《青海省人民防空防化设备告知承诺书》,对人民防空新型材料防护设备和人民防空防化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打通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堵点,确保全面优化人防从业企业营商环境的政策落实到位。

  5.关于指导基层人防工作不及时问题。

  一是2018年全省机构改革中,除省和西宁市单设人防机构外,其他市州县人防机构并入住建部门。为了保证人防各项工作的开展,省人防办领导班子成员先后赴相关地区进行专题调研,就基层人防部门专职工作人员少、力量弱,以及人防工程审批、人防行政执法、指挥信息建设等职能作用发挥,与相关市州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座谈交流,提出要求。二是制定下发《关于明确人防“结建”工程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防办〔2020〕9号),进一步规范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作。制定印发《青海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化项目建设指南》,规范人防指挥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整改情况

  1. 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没有压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省人防办党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党组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中共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重新修订了《省人防办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5个1”工作制度》,召开了年度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细化了党组抓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考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党组成员主动向党组书记汇报履职情况,严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通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不懈努力,省人防办作风纪律建设持续向好,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是办党组专题学习了省纪委监委考核结果情况通报,针对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改进措施,结合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2.关于执行制度不严格问题。

  对人防工程场地出租,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05年省政府49号令)要求,开具国有资源(资产)出租非税收入发票办理有关财务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以及财务票据使用管理规定,所得收入及时全额上缴本级国库。

  对省人防办自建项目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投标法实施细则》进行招标(以下简称《招投标法》),今后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定,认真做好项目招投标和建设管理工作。

  3.关于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省人防办党组高度重视纪检工作,主动接受驻办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制定《青海省人防办党组及其成员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若干措施》。驻办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列席办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方面主动听取驻办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听取机关纪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等意见建议6次,经办党组会审议后印发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充实纪检工作力量,支持机关纪委工作。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了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关于“如何有效纠四风”“如何开展案件初核”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了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

  4.关于机关纪委协助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问题。

  一是机关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协助党组召开省人防办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会,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及时向办党组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二是重点加强对专项治理、专项巡视、2019年度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三是持续加强重点监督,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紧盯人、财、物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干部任用、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财务支出管理等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进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各项工作依纪依规开展。四是加强了对纪检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严格依照程序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坚决杜绝处分不严肃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整改情况

  1.关于重大决策制度不完善问题。

  为保证省人防办党组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更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修订了《省人防办党组会议事规则》《省人防办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职责要求界限,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2.关于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关,严格落实政策规定,结合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纪委监委日常监督等形式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二是严把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关,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的年限及任职资格要求开展干部职级晋升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工作。三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及时向省委组织部请示,并按照相关规定认定。

  3.关于人防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进一步加强人防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若干措施工作方案,从优化年龄结构、注重实践锻炼、强化激励约束、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二是为不断加强人防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在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了民主测评工作,对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符合年限的正科级及以上层次干部进行了测评,作为后期选人用人工作开展的参考,进一步激励人防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三是加强对全省机构改革后人防行政执法方面的调研,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及各地党委政府的支持,重视人防行政执法工作,充实人防行政执法专业力量,进一步提升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4.关于落实党建责任不到位问题。

  办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是积极开展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党建业务水平。二是指导督促办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三是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读书专班、开展交流研讨、邀请专家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学习实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程序,不断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标准。积极开展党内谈心谈话和老党员、困难党员关爱帮扶工作,送去了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五)关于“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情况

  1.关于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问题。

  海北州人防资产流失问题,已于2020年6月8日完成人防工程备案登记,发放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违规出售车库问题,省人防办成立工作专班,2次致函征求车库使用人收回车库的意见,办党组主要负责人、党组成员分别同6位车库使用人谈心谈话。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与6位车库使用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以“售”改“租”的方式,收回违规出售车库的国有资产所有权。

  2.关于审计反馈少收缴的易地建设费未征收到账的问题。

  截止目前,已完成对4家项目建设单位欠缴易地建设费的追缴工作。对还未补缴易地建设费的个别单位,将继续加大催缴力度,争取早日完成补缴。

  三、深化巡视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省人防办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省人防办党组将积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化整改工作。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强力抓好整改,对目前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推进,逐个销号,直至见到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组织“回头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检查巡视反馈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和落实整改,同时强化“向前看”,按照此次巡视要求、标准、做法,通过强化检查和督查,全方位推进巡视整改常态化、常效化。二是夯实主体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及时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坚持领导带头,不断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坚持破立并举,不断加强我省人民防空各项制度建设,努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三是转化整改成果,推动人防健康发展,坚持把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科学编制实施人防建设“十四五”规划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省人防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人防系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青海人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71-6104400;邮政信箱: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8号903室(邮编:810001);电子邮箱:qhrfjgjw@163.com
          中共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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