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济源市纪委突出主责主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化解信访问题,发挥信访职能作用。
对群众来访、来信、电话、短信等,凡属纪检监察业务内信访举报,必须登记台账并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对不同性质与类型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方式研判办理。截至10月,该市纪委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35件次,筛选有价值问题线索75起。
对问题线索清晰、可查性强、时效性强信访举报,加大直接核实力度,促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截至10月份,市纪委共采取直接查办、协作联合等形式办理各类信访问题66起,党政纪处分58人。
对交办基层信访件,调查报告必须由基层党委、纪委负责人签字,再由信访室对照标准予以审核结案。对上级交办复杂件以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必须经分管领导把关,审核签批后,方能结案上报。
对筛选出的反映党组织、党员干部在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的一般性问题,以及不需要进入检查程序的轻微违纪问题,善用“四种形态”,立足早提醒、早教育,进行约谈监督。对信访问题办理不力的基层单位,依据《信访问题约谈办法》,对其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问责。该市纪委已对35名市管干部进行信访监督,对6个基层单位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问责。
出台《纪律审查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在信访件办理中,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调查不清楚、处理不到位、反馈不及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相关单位领导和个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会议上,对信访件办理不力的2个基层单位进行公开点名批评,让后进单位“红脸出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成效。(河南省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