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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开展专项督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0日
  
  近日,西宁市纪委对所辖四区三县和9个市直部门及21个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监督查发现的问题公开通报,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以实际行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通报指出,各区县、各单位虽然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有的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识模糊,履行责任仍然停留在口头提要求和下发文件等方式,“只挂帅,不出征”。二是有的市直单位纪委“三转”不到位,普遍没有专职纪检工作人员,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多,主业不突出。三是乡镇纪委干部年龄偏大,兼职过多,纪委工作存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能监督的现象。四是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树立起主体责任意识,不仅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还要做到直接抓、直接管,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班子成员要具体抓、具体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切实落实好监督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持续通报曝光,以严格的责任追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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