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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县:“四个全覆盖”统筹推进权力监督新格局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3月30日
  
  为实现监督职能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质效再提升,坚持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引向深入,更好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循化县纪委监委将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着力构建权力监督新格局,进一步推动释放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治理效能,切实打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

  纪律监督时时跟踪,实现靶向推进。聚焦政治建设、突出政治监督,严格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及《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党组)实施意见》。严明换届纪律,畅通举报渠道,严查拉票贿选、说情话打招呼、破坏选举等行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监察监督全面覆盖,管控权力轨道。全面聚焦监督、调查和处置职责,完善监察工作流程,健全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有效机制,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建立起统一决策、一体运行,执纪执法有序对接、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积极发挥“1+”协作模式和班子成员联点包乡制度优势,强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各部门,把监察职能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使群众身边的使权人员受到全面监督,实现监督不留死角。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特约监察员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把权利置于严密监督之下,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派驻监督延伸嵌入,把好监督前哨。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综合运用列席各级党组织会议、行政会议、民主生活会、查阅资料、谈话、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开展“四查四纠”行动以及抽查+通报+督办的方式,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常态化开展约谈提醒等列入监督重要内容,对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杜绝餐饮浪费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运用好报告、反馈、抄告、通报等措施,将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向党委(党组)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推动党委(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巡察监督定期体检,放大监督效能。坚持从政治高度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聚焦“两个维护”、围绕“三个聚焦”分类推进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高质量完成十五届县委巡察全覆盖。重点关注群众反映集中的人和事,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通过采取巡乡代村、直接巡村等方式,全力推进村(社区)巡察有效全覆盖,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协同联合,会同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对巡察整改方案、进展情况联合开展分段督查、交叉督查、日常督查,通过整改联督互促,对巡察反馈问题,即着力抓好面上整改监督,又将其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切入口,循线深挖、逐案彻查,持续放大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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