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6331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205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473件,其中谈话函询505件。立案817件,其中立案厅局级干部14人、县处级干部68人、乡科级干部146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58人。处分673人,其中党纪处分579人、政务处分216人;处分厅局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62人,乡科级干部140人,一般干部63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395人。 图1: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2023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252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783人次,占总人次的70.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99人次,占19.8%;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05人次,占4.2%;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35人次,占5.3%。图2: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68人,移送检察机关5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