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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4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对青海省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5日,中央巡视组向青海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以巡视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一)提高政治站位。省委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坚持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和到青海考察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整改问题的过程转化为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过程。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定位、担当作为,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党中央的精神转化为具体行动和实际效果。把生态保护、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工作放在国际国内大背景中审视,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真改实改、立行立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巡视意见反馈后,省委书记即对我省整改工作作出安排,强调要强化整改的政治性、突出整改的严肃性、注重整改的时效性、提高整改的自觉性、增强整改的坚定性。省委成立以省委书记为组长,省长、省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省委有关常委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负责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主抓,班子成员分工抓,承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三)压实整改责任。省委先后召开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4次常委会会议、4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全面推动整改工作。省委召开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常委班子和常委同志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条对照检查,主动认领责任,深入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建立整改事项台账,由省级领导担任整改责任人,认真履行整改责任。省委各常委按照职责分工,专题研究部署,明确主体责任和措施,深入分管联系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四)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中央第六轮巡视反馈会精神,紧紧围绕巡视反馈的问题和对省委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以及巡视工作指导督导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主动认领“自觉改”、务求实效“认真改”、举一反三“彻底改”,确保每个问题、每项任务都见人见事、到人到岗,做到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过程中不搞层层加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不以问责基层代替本级落实责任。

  (五)完善工作机制。省委常委会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做到年初有安排有部署、年中有检查有督导、年终有考核有总结。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制定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制度,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加强过程管理和整改督导,及时纠正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政府党组和省委办公厅、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巡视办对涉及本系统本部门的整改工作,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各级党委(党组)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组织领导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工作推进机制、督促检查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台账对账销号。

  二、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不折不扣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1)在学习贯彻上。一是完善了省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前由省委办公厅汇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文件、重大会议,列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由省委书记领学,及时跟踪督查学习贯彻情况。明确每次省委常委会会议议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项,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省委常委会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全面学习、系统学习的制度机制。省委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及时将会议传达学习材料装订成册,分送省委常委会组成人员。二是省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和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及时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若干举措》。召开省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研讨会,举办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读书班,开展专题研讨。召开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青海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的决定》和《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行动方案》。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省委常委班子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方案》,按时间节点推进全面系统学习,在深入开展4次专题研讨的基础上,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提出的关于“学史崇德”的重大要求,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史崇德”专题研讨。三是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推进“党支部书记能力提升工程”“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工程”,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截至8月底,已累计选派1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中央“一校五院”和中央有关部委重点培训班次,组织2000余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理论研讨班,组织全省5361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网班培训,重点选调1400名各领域党支部书记参加省级示范培训,带动全省各级党组织集中培训党支部书记和党员8.04万人次,已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90%。

  (2)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指示批示落实落地上。一是督促指导全省各级党组织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内政治要件贯穿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监督检查,形成传达部署、研究办理、跟踪督办、现场核查、反馈报告的“落实闭环”系统。二是召开全省党委督查工作会议,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进行安排部署。健全完善《关于督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工作规程(试行)》等制度机制,将“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纳入《2021年党委督促检查工作要点》,印发《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实地督查工作方案》,组成8个督查组深入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督查工作。三是坚持“三个最大”省情定位,深刻汲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实施《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确保按时间节点交出整治的合格答卷。截至9月底,《三年行动方案》4个阶段60项整治任务均已启动,已完成46项;采坑、渣山一体化治理和修复主体工程总体完成,并通过了阶段性州级验收、省级考核验收和种草复绿前期条件验收;2021年度种草复绿工程基本完成,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完成,798个“问题图斑”中,已完成整治709个,完成率为88.8%;初步确定176宗矿业权分类处置意见,注销矿业权27宗。四是编制完成《青海省“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送审稿)》。印发《青海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2021—2030年)》。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等行动方案编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五是7月7日至9日国家民航局机场司在黄南州组织开展《新建黄南民用机场选址报告》现场评审会,原则通过选址报告,目前正在衔接国家林草局等有关方面尽快完善审批相关要件,力争年内取得民航局场址审查意见。玛尔挡水电站全面复工建设。5月21日,省市场监管局将华鑫水电100%股权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破产重整工作圆满成功。六是建立完善省级领导包联重大项目工作机制,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包联推进41项重大项目,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举办全省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集中开工启动西宁大学等9个重大项目。

  2.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

  (1)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战略上。一是印发《青海省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2021年工作要点》。加快编制“十四五”重大项目布局规划,重点对接国家区域协调战略规划。二是印发《“十四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分工方案》,确定十四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已完成《“十四五”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十四五”黄河青海流域能源发展规划(初稿)》《青海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三是印发《甘青两省共同推进兰西城市群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推动兰西城市群合作共建8个方面52条具体任务。目前,西宁兰州已在交通网络建设、绿色产业合作、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签订合作协议,并率先在西部省会城市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系统谋划民和—红古创新发展先行区建设。四是截至8月底,西成铁路累计完成投资9.03亿元,正在抓紧开展已确定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西茶铁路已完成项目可研审查、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社稳报告评估工作,正在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相关工作。西宁至青海湖至茶卡铁路子项工程、青海郭隆至甘肃武胜750千伏第三回线路工程已开工建设。同赛公路正积极推进泽库县、河南县境内征地拆迁工作。加西公路林地手续和草地手续正在按程序报批,土地手续已完成勘测定界并取得验收意见。西宁绕城高速公路段项目已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开展前期研究。五是签订《青海省商务厅甘肃省商务厅关于推进国际货运班列合作框架协议》,协商合作事项。签署《甘青市场监管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书》,完成“甘青一体化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建设,实现了甘青两省企业经营许可信息网络数据共享。截至7月底,共归集共享青海甘肃涉企数据信息180万余条。六是修订《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与甘肃、四川、西藏、新疆四省区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七是指导湟源职业技术学校、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分别与兰州旅游职业学校、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合作协议;支持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黄南州职业技术学校、互助县职业技术学校分别和甘肃方面有关学校达成合作意向。西宁兰州两市已商定各选派3所学校进行结对。

  (2)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一是编制完成《青海省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加大本土电商平台培育力度,培训合作社社员、返乡创业青年、留守妇女等群体9万余人次,累计实现农畜产品网络零售额11亿元。建设“牦牛外卖”电商平台,在果洛州玛多县实现外卖配送。二是编制完成《青海省“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青海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制定印发《关于青海省矿泉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完成沙棘、枸杞等10个生态产业发展单项规划。制定印发《青海省2021年重点工业项目实施方案》。三是加快数字经济建设步伐,研究提出组建省级大数据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议。加快信息技术与产业融合,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综合型二级节点(青海)上线运行,标识解析量率先在食品行业实现零突破。推动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深入发展。截至6月末,开展“双基联动”业务的银行基层网点达到536家,建立信贷工作室3803个,惠及83.42万户农牧民,全省绿色贷款余额1827.05亿元,覆盖率27.08%。四是编制《青海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及十个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高原特色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循环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完成化肥农药减量增效300万亩、轮作休耕20万亩。印发《2021年青海省牦牛藏羊原产地可追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42415个养殖户、合作社和牧场的300余万头(只)牦牛藏羊实现可追溯。五是印发《2021年青海省惠民促消费活动方案》,安排省级促消费资金1800万元,组织20家餐饮企业参与文化旅游节。启动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创建工作,组织12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相关人员赴祁连、刚察两个国家级旅游示范区交流学习。六是编制完成《青海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送审稿)》。省部共建藏语智能信息处理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获批建设,国家科技数据灾备中心落户青海,6个天文望远镜项目落地冷湖天文观测基地。积极开展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和经费管理改革试点,探索“揭榜挂帅制”和“经费包干制”,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3)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一是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制定完善相关行业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规划、方案。组织全省万名干部下乡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活动。二是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度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任务的通知》,截至8月底,全省已实现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81.21万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人口19万人,超国家下达指标1.5万人。印发《2021年度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人口短期技能培训计划》,确定年内1万人培训任务,目前已完成5200人技能培训。三是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成4个牦牛产业园建设,青藏高原牦牛博物馆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争取资金7400万元,打造藏羊标准化生产基地54个,建设标准化生态牧场15个。出台《青海省促进高原特色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牦牛、青稞等特色产业扶持力度。实施“百乡千村”产业示范村建设。四是落实《消费扶贫三年行动方案》,目前全省扶贫产品供应商已覆盖39个县(市、区),涵盖342个3764款产品。五是优化农村牧区流通网络布局,全省已建成39个县级电商服务中心、36个物流仓储分拨中心、2555个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实现农产品网络交易额17.1亿元。六是编制村集体经济县域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继续打造乡村旅游扶贫项目。

  (4)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上。通过挂牌督办、现场巡查等方式,加快推进环湖南岸污水处理厂建设,3座污水处理厂已按时限全部建成投入试运行。

  3.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治理能力建设。

  (1)在机构改革上。一是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配合整改措施》,已完成省投资在线平台和省工改系统统一审批“总门户”工作。二是对全省林草部门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组成专班就加强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对林草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进行调研。进一步明确加强县自然资源部门对林草部门统一领导和管理的政策规定,提出推动机构改革方案贯彻落实、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若干措施。

  (2)在国企改革上。一是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8户企业集团层面已全部调整设置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17户省属出资企业集团层面已全部建立董事会;一级企业层面对所属各层级子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实现100%。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混改季报制度,推动省属企业子企业混改,累计引入非公资本3.91亿元。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初步确定10户企业、18个高管岗位和1个团队需求面向全国市场化选聘。实施国企改革专项工程,17户企业均已制定管理提升实施方案和对标清单,11户企业选择了19户对标企业。二是研究起草《关于省管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日常调研分析情况的调研报告》,对13家省管企业领导班子提出配备建议。制定《2021年省属企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方案》,面向社区招聘急需紧缺管理人选,拟正式启动2021年市场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首次面向中央驻青单位推荐筛选外部董事15名,进行公示后纳入省属出资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三是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省国资委工作机构和监管职能的意见建议,完成《青海省全面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总体方案》。强化投资负面清单动态管理,省属企业整体负债率较2018年底下降4.44个百分点。四是印发《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1年版)》,7月初向三江集团、国投公司印发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发挥产权交易市场对国有企业的支撑作用,二季度进场交易项目成交16宗,总挂牌价6535.03万元,总成交价7492.53万元,增值957.5万元。印发《青海省省属出资企业资产交易管理办法》《青海省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青海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督促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制定及机构设立,开展违规经营投资“回头看”、专项问题核查等工作。五是稳步推进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有序推进水资源、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工作,同步推进国有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3)在“放管服”改革上。一是《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攻坚”行动,提出了43项重点改革举措。制定出台《青海省各级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商协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二是升级信息化系统,强化监测通报,加强部门间协同共享,倾力构建“一张网、一扇窗、一件事、一个环节、一个标准”的便民服务措施,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着力打造“证照分离”改革青海版,稳步推动省级33个部门和全省22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两个全覆盖”。全省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均已设置了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专区或提供“一厅通办”服务,为申请人提供自主填报、帮办指导等服务。三是开发建设企业开办微信小程序,实现提交企业开办申请、自主选择印章刻制、发票申请等企业开办事项“一事通办”。优化纳税服务,设立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217项涉税缴费事项实现“线上办”,236项税务文书实现电子送达。全省各级各审批部门全面停止线下审批工作,全方位开展线上审批。四是完善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启动实施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拟于近期开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导。

  (4)在加强地方治理能力建设上。一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纵深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修改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推广试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制定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对青海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治理等,对省政府14个部门和西宁市等7个地区进行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二是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纲要(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7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青海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纳入省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调研,制定印发《青海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三是指导各地区科学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健全完善市(州)、县(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党组织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及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优化整合乡镇工作力量和服务内容,提升乡镇治理效能。深化街道内设机构改革和社区减负增效,统筹设置党政综合、基层党建、公共管理服务、综合执法4个综合性办公室。四是分层落实好省及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严格按既定支出责任要求的补助比例,及时下达省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共同财政事权的补助资金。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提前下达比例。截至8月底,省对市(州)县各类补助资金1002.1亿元(为2020年省对下补助的96.7%)。督导7个市(州)和所属县及时召开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完成7个市(州)和所属县财政部门系统初始化配置和预算编制模块测试上线等工作。探索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和代理记账模式。研发“互联网+区块链+智慧代理记账”智能平台。稳步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和代理记账试点,及时总结智能平台试点成功经验。加快推进第一批“互联网+区块链+智慧代理记账”智能平台先行先试推广应用。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4.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省委常委会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第六轮巡视视频反馈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青海省反馈意见精神,结合青海实际作出工作部署。省委书记以身作则、亲力亲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研究制定《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青海省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关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推动工作落实,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结合市县换届工作,组织部分市州党政正职卸任新任集体谈话,抓住“关键少数”,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省委常委会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各自联系和分管领域,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层层传导压力。三是认真落实《中共青海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各市(州)、省直各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梳理分析工作,检视问题,纠偏促改。印发《2021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报道意见》,经常性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完成《关于修复海西州党内政治生态的指导意见》,指导海西、海北州委开展政治生态修复工作。四是传达“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向全省通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新建并启用青海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新命名6个省级廉政教育基地,为全省党员干部锤炼党性修养、接受警示教育、弘扬廉洁文化提供了重要平台。五是持续保持“严”的主基调,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2485件、立案650件,党纪政务处分635人。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党组织、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43份,督促发案地区和单位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六是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听取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关于201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关于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情况等报告。

  5.履行监督责任。一是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健全完善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片联系监督机制,制定省纪委监委与下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全覆盖工作方案,年内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研究制定县一级开展同级监督试点工作方案,适时启动试点工作。二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部署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专项监督工作,共开展监督检查164次。三是制定印发《青海省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提升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完善省管干部个人问题线索处置台账和省管干部廉政档案。围绕问题线索处置机制、程序及廉政档案等8个方面,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专项整改工作。

  6.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对交通领域以往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回头看”,梳理出2008年至今反映交通运输领域问题线索,正在逐一核查核实。二是成立以省委书记为组长、省长为第一副组长的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出台《青海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意见》《青海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展顺利、成效显现、社会认可。召开全省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狠抓整改落实,持续推进挂牌案件线索攻坚、挂账顽瘴痼疾整治、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印发《青海省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第二批教育整顿持续推进。三是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工作的通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映政法系统的信访举报全面起底梳理,按程序分类处置。扎实推进监狱系统“减、假、暂”集中整治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印发《青海省政法干警先进事迹选编》《青海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深入推进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四是对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建设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对反映内容具体的问题加大核查力度。研究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征信“黑名单”机制,对审查调查中涉及的行贿人员进行甄别梳理,逐步探索与公检法机关和金融监管部门建立“黑名单”机制。充分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持续纠治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在25个重点帮扶县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是建立中央第十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管理台账,召开办理工作专题会,结合市县乡换届工作,及时分类处置,压实办理责任,强化督促办理,严格对账销号,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推动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快办快结。

  7.加强作风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政策落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决策部署,先后召开省委促进政策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和办公室工作会议,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发文开会动态监测、情况通报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请示报告工作,严格执行省级四大班子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文件和会议减少数量、提高质量。二是印发《关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及任务分工方案》,明确11个方面34项重点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实施方案》,对相关地区和部门开展了调研督查。三是一以贯之执行《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若干措施》,严格计划管理和备案制度,严控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把各级党组织开展随机、蹲点、解剖麻雀式调研纳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和巡视监督,着力纠治突出问题。2021年计划省级层面开展督查检查考核47项,较上年压减21.9%。四是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全省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印发《关于全省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的通报》,把整治调研“被安排”、走过场等问题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持续深化“推、拖、怕、贪”问题治理。结合贯彻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为镜鉴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意见》,从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内政治要件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等方面提出7个整改行动27条措施,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五是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等隐形变异问题,组织成立调研组深入各市州、部分省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围绕6个重点领域(行业)开展作风建设调研督导,为推进作风建设夯实了工作基础。针对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四个交叉检查组前期检查出的重点问题,向两市两州下发督办通知,开展了书面督查。六是建立了“一节三抓”“一事三抓”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持续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贯穿于各类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印发《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和《全省开展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行动方案》,从2021年4月中旬到12月底,开展专项整治,对中央交办的群众诉求类问题线索跟进督办,推动各级各地聚焦聚力、靶向施治,不断深化整治工作。上半年,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14起,处理68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4人,公开通报曝光3起典型案例。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8.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印发《中共青海省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强化政治责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提升对各种风险的辨析和处置能力。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定期对省管领导班子运行、整体结构、优化方向等情况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及时了解掌握省管班子运行情况和省管干部表现情况,找准班子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二是制定《中共青海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党中央印发《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后,省委常委会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研究制定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专责、党的工作机关落实部门责任的具体内容。将《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我省若干措施指标落实情况纳入省委督查计划。三是组建14个督导组对全省124个地区、单位、企业和高校的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督查指导。对全省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对2018年以来各市(州)、各县(市、区)的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找并整改民主生活会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7月上中旬,省委常委同志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四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结合干部考察考核、谈心谈话、信访举报查核等途径,深入了解干部真实情况,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做好提醒函询诫勉工作。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持续深化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省县处级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期全部完成填报。省委书记与部分党政“一把手”进行谈心谈话,提出政治要求。五是严肃查处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涉案人员、违法问题。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强化问题整改,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意见》。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十三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情况的汇报,研究问题线索处理意见,压实整改责任,推进问题解决。积极发挥12380举报平台在干部考察、任前公示、换届选举、评先评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要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作用,定期对全省12380举报平台畅通及值守情况全覆盖检查。

  9.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修订完善《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办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制定《党委(党组)推荐省管干部人选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终止选拔任用程序。深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要求,健全完善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考核干部,客观准确了解、评价和使用干部,不断提高知事识人精准度。二是印发《关于2020年结合省委巡视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指出十三届省委第七、八轮巡视的30个单位和地区选人用人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地区各单位举一反三、对照检查、认真整改。开展2020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将“任人唯亲、拉帮结派”问题作为反向测评内容,及时反馈、责令整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区各单位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近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任前事项报告制度,并严格报告审批。编印《青海省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手册》,将我省近年来发生的任人唯亲、搞“小圈子”等典型案例纳入换届纪律教育内容。将任人唯亲、搞“小圈子”等问题纳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内容,持续加强对个别任人唯亲、违反招聘录用制度、档案造假等问题的督办治理。三是持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大力实施“省管党政‘一把手’培养工程”,建立“一把手”接替人选库,加强跟踪培养和储备。大力实施“昆仑英才·党政新苗”计划,每年选调100名左右“双一流”建设高校选调生和350名左右常规选调生,持续为省市县党政机关补充急需紧缺专业党政人才。建立完善年轻干部工作动态监测“亮灯亮牌”预警机制,对省管领导班子以及县(市、区)领导班子配备情况亮灯预警,对各地区各单位年轻干部育选管用工作情况亮牌预警,督促各地区各单位切实做好年轻干部储备工作。以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严格提名年龄和结构功能等要求,换届后市(州)党政班子平均年龄下降1.2岁,配备年轻干部31名。四是持续加大人才工程优化整合工作力度,梳理出尚未进行整合的48项人才计划,制定《青海省人才计划调整方案》,大力培养引进急需紧缺的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基础研究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完成第二批青海省人才工作“伯乐奖”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党组(党委)书记就履行抓好第一资源的主体责任进行述职评议,印发2021年度人才工作要点,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举办第二届“智汇三江源·助力新青海”人才项目洽谈会,成功对接项目443个,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1478人。先后组织14家医院参加4场全国性医疗卫生专场招聘会,16家博士需求密集单位参加5场“中国博士”专场招聘会,全省61家企事业单位赴长春、西安等地开展人才对接活动。截至目前,2021年“校园引才”引进人才中,已办理手续260人,其中博士56名,硕士59名,正在办理手续552名。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9条具体措施和青海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若干措施,从鲜明用人导向、提升干部专业能力、保障基层干部待遇、精准科学函询谈话问责等方面持续用力,扎实推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持续树立重实干、重担当、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今年以来选拔使用706名省管干部,晋升一级巡视员(一级警务专员)21人,审核批复二级巡视员(二级警务专员)52人。正确对待和使用被问责、受处分的干部,加强对被问责处分影响期满干部的跟踪了解,大胆、合理使用一批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干部,今年以来省委共研究任用处分影响期满、表现优秀的干部20名。

  10.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促百分百达标,迎党百年华诞”以评促建活动,采取支部自查自评、党委全面考评、省级交叉互评的方式,对全省1.9万个党支部逐一开展考评,推动全省基层党组织全面达标。二是深入推进“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21项重点任务落实,确保“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召开全省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制定《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全面开展新一轮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重点关注软弱涣散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情况,把规范组织生活作为整改提升的重要举措。三是开展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大排查,制定印发《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重点任务清单》。全面推行基层党委委员列席下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基层党委督导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全程参与指导15个“两新”组织2020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总结工作,对个别地区和单位存在的会前准备不够充分、对照检查不够深刻、开展批评不够坦率、整改措施不够具体等问题进行整改。结合“两新”组织年检年审工作,指导督促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调整省委“两新”工委19个委员和6个固定列席单位负责人。

  (四)中央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一是在全省部分县区开展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党支部书记培训和党员集中轮训中,加强了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民族团结进步理论政策等的教育。二是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清零”工作的通知》,通报两批次主题教育地区和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并对后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列出的班子和班子成员未完成整改任务进行重点督办,目前,有明确整改时限的任务已全面完成,列入长期整改的任务持续推进,实现了“清零”目标。三是严格扶贫资金监管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跟踪督促,切实压实有关地区和部门主体责任。

  三、强化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扎扎实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虽然我省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推动党委(党组)履行整改责任上还有差距、做深做实整改任务上还有欠缺、整改工作整体进展不平衡、整改工作与推动工作结合上仍有差距等等。省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以及在青海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准方向、坚定信心、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政治责任不松、整改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紧紧围绕巡视整改方案,把握即时整改、限时整改、长期整改要求,坚决出清存量、控制增量、防止变量,一以贯之抓巩固、盯跟进、重成效、防反弹,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向党中央和全省人民交上整改的合格答卷。

  (一)围绕贯彻政治要求抓整改。把讲政治摆在首位,胸怀“国之大者”,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从政治上和全局上认识和把握中央巡视整改,在整改落实中从政治站位上找问题、从思想认识上找原因、从责任担当上找差距、从工作落实上找不足,以讲认真、真负责、改彻底的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上下贯通、形成合力。

  (二)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普遍规律、做好新时代各项工作的普遍规律、引领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中找方法、找答案,在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化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在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上下功夫,在扬优势、强弱项、补短板,推动青海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推进巡视整改走深走实。

  (三)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抓整改。结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巩固和守护好青海的生态安全地位、国土安全地位、资源能源安全地位。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聚力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和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顺和谐,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更严的措施、更实的作风,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在抓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扎实推动巡视整改问题见底清零。

  (四)围绕提高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科学督导和加快进度相结合,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实施整改任务对账销号制度,加强整改进度管理,实施动态监测调度,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格按时序进度完成整改。对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分步实施;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补齐短板弱项,让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成果落地生根,赋予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新的生机和活力。

  (五)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抓整改。把伟大建党精神内化为理论修养、政治修养、纪律修养、作风修养,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精气神,不断深化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效体现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上,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不断开创新时代青海各项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71-8483706;邮政信箱:中共青海省委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346号,邮编810099);电子邮箱:qhxszgbgs@163.com

  中共青海省委

  202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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