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专题活动 > 落实主体责任书记谈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返回】【关闭
坚持守土有责 落实主体责任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9月5日
  
中共曲麻莱县委书记 董晋林
  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形象和人心向背,直接影响到党的战斗力和执政基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明确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统一领导的重要抓手。作为“一把手”,就如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从严自律,让“书记”成为“标杆”

  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关键。县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县委书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一直以来,我始终坚持以党章为镜,以德修身、锤炼党性,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站好自己的“主班岗”,善谋发展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在改革发展、克难攻坚中做人民的主心骨。在廉洁自律上过硬,守牢底线、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委若干措施,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执行各项纪律,严格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不以权谋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总揽不包揽,分工不分家,放手不撒手;带头增进团结,凝心聚力抓发展;带头遵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严明纪律、勤廉高效,从我做起、向我看齐。通过“书记”的“标杆”作用,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促进县委班子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建立常抓机制,抓好“一把手” 这个重点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关键在班子,核心在“一把手”。只有党政“一把手”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才能真正把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巩固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局面。近年来,曲麻莱县通过制定并落实《曲麻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四重一大”制度,全面推行“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多种形式,全程跟踪监督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有效推进了责任制的落实。县委还经常性地督促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把党委主体责任牢牢记在心上,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常抓廉政宣教,做到警钟长鸣

  近年以来,作为党委负责人,始终坚持自觉学习不放松,系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大以来的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准则作为自己廉洁从政的刚性约束,对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握红线、守住底线,自觉不踩不越,经得住权利、金钱、名利的考验。严格落实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了夜间读书会制度,坚持每周二、周五早上的集中学习。通过认真学习,自身廉政知识水平有了提高,廉政意识得到增强,廉洁从政的信念更加坚定。为搞好党风廉政宣教工作,带头开展宣讲廉政党课,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委有关廉政规定,并且不拘形式地利用班子会议、全县大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各种场合,不失时机地利用正、反典型、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等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吸取教训,警钟长鸣,从而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自任职以来,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有很多方面亟待加强,“第一责任人”的作用还有待更好地发挥,在改革创新方面,创新的思维、创新的理念和创新的步伐都需要加强。今后,我将认真总结经验,正确对待问题,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勇担当,带好队伍、服务基层,为曲麻莱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相关链接
  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
  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王建军参加所在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央指导组、巡回督导组培训会议召开 陈希、杨晓渡出席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