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各省纪检监察动态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返回】【关闭
成都大邑:出台谈话办法约谈党员干部261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2月6日
  
  

 


  

  

  

  

  “陈同志,正式谈话前,请跟我一起重温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
  


  

成都市大邑县纪委书记约谈县管干部,国企负责人旁听
  

  “陈XX同志,入党誓词里说得很清楚,成为党员,就必须‘严守党的纪律’。今天由我代表组织对你谈话,主要是针对群众来信反映你存在的问题……”这是2016年12月7日,四川省大邑县纪委谈话室里县纪委书记约谈县管干部的一幕,5名县国有企业负责人旁听谈话。
  

  大邑县纪委接到群众反映,陈XX在担任该县某国有企业负责人期间与企业老板“走得太近”,经常一起吃喝。经调查,虽未发现陈XX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但仍决定按照《关于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的暂行办法》,对他进行提醒谈话,引导他正确处理好与企业的“清”“亲”关系。
  

  去年9月,大邑县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出台《关于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谈话分为提醒谈话、批评谈话、诫勉谈话三个层次。前者重在“咬耳扯袖”,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后两者重在“红脸出汗”,针对一些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告诫,责令整改。为切实解决谈话中可能出现的缺乏担当、避实就虚、重点不清等问题,《办法》对“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以及“谈后怎么办”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谈话前先重温入党誓词,这有利于唤醒和激发谈话对象内心深处的党性观念,提醒他们牢记‘我是谁’,为谈话调适出积极的心理。衡量谈话的标准是纪律,不是面子。”该县纪委负责人说。为了加强警示作用,县纪委在针对典型问题进行谈话时请相关人员前来旁听,真正达到“提醒一个,警醒一片”的目的。
  

  自《办法》实施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提醒谈话230人次,批评谈话28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成都市纪委)
  


  

  
相关链接
  云南昭通:出台问责办法 剑指基层党建"不作为"
  北京西城:成立全市首家社区党风廉政教育基地
  陕西宁陕:践行"四种形态" 处置问题线索155件
  安徽定远:细化诫勉谈话 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