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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日
  
  为推动专项监督落实落细,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于10月11日至22日前往海南州、果洛州、玉树州及所属四个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制定方案突出“全面性”。为确保监督全覆盖,在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时,把脱贫攻坚“四不摘”和乡村振兴、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木里矿区及祁连山南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纠治工作、常态化疫情防控、林业和草原领域项目资金监管和民生服务等12个方面作为监督检查的内容。同时,根据当前形势,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严明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及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精神的执行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是第三季度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的拓展和延续,两次专项监督检查已覆盖全省8个市、州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

  二是监督检查突出“针对性”。纪检监察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台账等方式,逐条逐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坚持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找,大问题小问题一起查,不走过场、不装样子。在监督检查中,共发现存在问题12条,面对面向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反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深挖根源、找准症结、立行立改,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推动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同时,检查了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档案建立情况,对廉政档案建立工作中存在内容不完善、审核不严格、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予以现场指导,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和完善廉政档案的标准和要求。

  三是督促整改突出“实效性”。针对被监督单位的职能职责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监察组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制度。尤其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该上会研究要上会、该报备要报备、该请示汇报要请示汇报,以严格的制度落实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注重整改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拿出务实管用,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整改措施,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确定专人及时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坚决防止嘴上整改、纸上整改、虚假整改、选择整改等问题。三是加快工作进度。认真对照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抢抓时间,着力做好全面查漏补缺、真正补齐短板工作。特别是一些工程项目黄金施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切实加强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双赢。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坚持效果导向,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精准发力、跟踪问效,以切实推动整改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问题,做好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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