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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推动驻在部门建立政治督察工作机制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8日
  
  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明确要求。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立足自身职责,着力推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驻在部门建立了政法队伍政治督察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监督。

  检察机关开展政治督察工作,重点是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定政治信仰筑牢政治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确立”,把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确保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

  检察机关开展政治督察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在同级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治督察工作始终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把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开展工作,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不超越职责权限,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理问题线索。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监督实效,把发现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作为政治督察工作的落脚点。坚持政治与业务有机统一,深入促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有机融合,透过业务看政治偏差,着力从政治上发现和推动解决业务问题。

  检察机关开展政治督察工作,紧扣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这个灵魂,紧紧围绕把准政治方向、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等方面开展督察,重点突出坚定政治信仰和筑牢政治忠诚情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情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情况,贯彻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贯彻落实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检察机关开展政治督察工作,充分发挥省检察院政治督察主体作用,对本院内设机构,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三江源检察院、西平地区检察院,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开展督察,重点加强对“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和检察官等关键岗位检察人员的监督,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形成以上率下、以点带面的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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