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聚焦主业主责,谋划2019年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5个方面21条事项着手,制定《青海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2019年监督检查清单》,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促使监督检查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监督执纪工作更加精简高效。
一是聚焦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2019年,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省纪委“345”工作理念思路,坚持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检查倾斜,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紧扣省纪委“5+N”监督主题实践活动,因地制宜,结合派驻监督实际,进一步厘清责任范围,精准把握监督方向,细化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在推进各被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上下功夫。
二是研判工作短板,理清主业主责。发挥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作用,组织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纪检监察组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对标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分析当前派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梳理2019年监督检查工作思路,进一步理清各部门主业主责。会后,根据联席会议讨论结果,纪检监察组制定《青海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2019年监督检查清单》征求意见稿,由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与被监督单位党组书记面对面交流征求意见,完善监督检查清单内容,发挥“大纪检”作用。
三是履行监督责任,“清单”监管到位。“清单”从督促各监督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内容为主,制定了5个方面、21条具体监督检查事项的“清单”。“清单”突出了政治监督,明确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协助职责,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执纪,充分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强化了监督第一职责,提高了监督质效。
四是层层传导压力,责任闭合到底。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将“清单”印发至各监督单位,充分调动被监督单位的自觉意识,让被监督单位对照监督检查清单,一项一项地落实,一步一步地推进,一个一个地纠正,让日常工作与“清单”挂钩,让监督检查与落实整改互补,把主体责任进一步向被监督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层层传导,不断压实两个责任,使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同向发力,责任闭合,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