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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认真整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1日
  
  省公安厅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2014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情况通报》中指出的问题。

  一是党委高度重视,强化贯彻落实。厅党委按照《通报》要求,9月初组成两个调研组赴各市、州公安局督查调研党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推进全省公安机关落实“两个责任”;9月28日组织召开厅属单位负责人和纪检监察人员会议,传达学习9月24日省委召开的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推进会精神和《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青海省公安厅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细化“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和任务,增强可操作性。

  二是主动作为,强化监督管理。针对全省公安机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9月30日厅纪委书记约谈了八个市州公安局纪委书记,要求全省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加快“三转”步伐,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切实担负起纪委的监督责任;同时,在厅属18个单位实行了纪检监察员制度,由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纪检监察员,负责对所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是正风肃纪,狠抓纪律作风。8月初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9月底下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并组织7个检查组,以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的方式对西宁、海东、海南、海北等市州的20多个县(区)公安局和40多个基层派出所进行现场检查;9月份拍摄了警示教育片《代价—青海省公安机关部分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并组织全省公安机关民警集中观看、讨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工作纪律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大力纠正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因公外出延时归队、上班期间网聊、玩游戏、网购、下棋打牌、看电影电视等行为;10月份集中开展规范清理厅机关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坚决杜绝因违规使用、借用、挪用机动车牌号牌和变更警车使用性质等引发媒体炒作、涉警舆情事件和违反“五条禁令”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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