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向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督促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
今年以来,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根据《2018年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关于对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专项监督检查方案》,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抽调省内外专家组成督查组,先后对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4个单位建设管理的G569线宁缠垭口至大通公路、G310线大力加山至循化公路等12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综合督查、设计变更专项监督检查和在建项目调研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管理责任不到位、设计变更问题突出、质量安全管控不力、基层党建工作薄弱4个方面13个问题。纪检监察组从监督管理层面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12条建议。建议建立健全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着力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排查、梳理和细化廉政风险点,突出重点环节,制定有约束力、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廉政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同时,要高度重视督查结果运用,像巡视整改一样,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和时限,逐项整改;组织有关人员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力、问题依然突出的采取通报、经济处罚、信用评价扣分、列入黑名单记录等措施严肃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移送驻厅纪检监察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确保督查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