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基层纪检监察动态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返回】【关闭
海南州深入推进护航生态文明
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 当好“绿色家园守护者”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7月14日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对今后五年的主要奋斗目标中提到“加快建设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系更加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更加优化,在实现碳达峰方面先行先试并取得积极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美青海将为世人呈现越来越多的精彩”,报告为广大纪检监察机关在新时期新起点吹响了号角,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全省长足发展的意义不言而喻,广大纪检监察机关扛起维护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更是义不容辞。着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纪检监察机关不仅仅“护航者”,更是“守护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进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走深走实,海南州纪委监委聚焦“国之大者”、“省之大要”“州之大事”,立足职责定位,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深入推进生态文明高地专项监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主动自觉承担起“绿色家园守护者”职责,在推动“清廉海南”建设中着力体现绿色底蕴,在推动泛共和盆地绿色崛起中不断展现干流担当。

  海南州将护航生态文明高地专项监督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机关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监督保障执行使命,成立由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副书记具体负责,协管常委分工负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专人专抓、专责落实。重点围绕中央两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2021-2022年省生态环保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创建青海湖国家公园建设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推进、生态补偿机制贯彻落实、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等五项重点工作,制定《海南州纪检监察机关2022年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要点》,部署监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另外,充分发挥各联县常委、委员、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作用,制定月监督清单,纳入各联县常委、委员、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任务。5月底,州纪委监委组成督查组赴五县对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河湖长制工作监督不到位、工作进度相对滞后、监督合力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以《反馈函》形式及时反馈给各县委,限期进行整改。

  州直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扛起行业监管责任,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加大耕地“非粮化”的整治和撂荒地复耕复种力度,全州耕地“非粮化”面积12371.8亩,目前已完成整治6393.19亩,整治率51.67%;全州撂荒地面积3325.58亩,目前已复耕复种2529.58亩,复种率76.06%。各县将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共和县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三清一整治”和小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设立5家县级绿色矿山,对9处废弃无主矿山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84亿元,开展县域生态项目。贵德县深入开展黄河流域生态问题全方位“体检”等问题整改,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高效推进河湖长制,全县19河1水域实现责任区域全覆盖。贵南县县委书记积极领办涉及两乡镇2400亩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线索,迅速召集纪委监委、农牧、水利、乡村振兴、公安等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办公,妥善处置,现已全部复耕。同德县共计完成投资990万元,实施国土绿化6.8万亩;治理退化草地9万亩,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67.7%,着力打造青海同德石藏丹霞国家地质公园、黄河大峡谷宗日文化旅游景区、石藏寺院景区和班多嘉仕达景区,推进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兴海县制定《兴海县创建省级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兴海县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安排》《兴海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制度,扎实推动环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相关链接
  西宁市城西区打好“组合拳”助力市场主体按下“快捷键”
  大通县靶向监督推动重点领域治理
  湟中:“点线面”融合推动纪法教育入心随行
  贵德县开展中小学学生生活补助资金专项督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