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基层纪检监察动态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返回】【关闭
西宁市开展案件审理质量互查互评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8日
  
  为严格落实“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依规依纪开展违纪案件审理工作,确保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审理案件准确、公正、规范和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有效发挥纪律处分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市纪委将于6月中旬组织开展四区三县及市公安局8个单位2016年以来办理案件质量情况的互查互评工作。

  互查互评内容将对照省纪委监察厅《执纪审理常用文书模板(试行)》,重点围绕审理程序,查评党政纪处分决定做出后,是否按照规定在一个月内对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主持会议的党组织负责人是否表态并提出相关要求;宣布送达处分决定的人员身份和人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送达处分决定时是否向受处分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询问其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并作好记录;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是否按照处分决定执行要求及时调整受处分人职级、职务、工资,处分期内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年度考核等次、评先评优;案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等九个方面的工作事项。

  此次互查互评工作,将成立由各县区纪委及市公安局纪检组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副书记(副组长)为组长、案件审理室(监察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八个检查组,采取县区及市公安局交叉互查的方式进行,市纪委派员全程参与监督检查。互查工作将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承办人提供一个全面掌握和交流学习的平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水平及办案人员业务能力。
相关链接
  西宁市纪委(监察局)迅速传达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西宁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安排部署会
  西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一)
  西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