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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多措并举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9月7日
  
  乐都区纪委监委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抓手,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的意识,多措并举,推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质量。

  案件审核严规范。为严格审核把关,充分发挥监督制约作用,案件审理室探索制定了《“三复查”登记表》《案件审理调查程序和手续自查表》,要求各案件承办科室在正式移送审理前,先进行自查、复查并整改。移送审理后,审理室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对案件再次进行审核后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反馈给承办人进行整改。通过自查、复查、评查,从线索受理、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到移送审理,做到程序上扎实规范、证据上严格要求、定性量纪上恰当准确。上半年共审理办结案件53件,其中审理本级案件13件,协审乡镇纪委案件4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提出党纪政务处分建议46人。

  警示教育筑防线。在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的同时,重视发挥宣布处分决定的警示教育作用,坚持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通过宣布处分决定、被处分人员表态、受处分人所在支部书记或单位领导表态、案例警示评点、党纪法规宣讲等流程,做到一案一教育、一案一点评。传达党纪国法的威严,给党员领导干部敲响警钟,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其知敬畏、存底线、守纪法。上半年,乐都区纪委监委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4场次。

  监督检查促整改。严格落实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处分决定的严肃性、权威性,保证“执行”到位。着力聚焦处分决定归档、工资变动、年度考核、晋级晋职等重点环节,依据纪律惩戒有关法规政策,对47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要求整改,严防纪律处分“打白条”,切实将纪律处分决定落到实处。

  回访教育强效果。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研究制定了《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回访教育责任、方式和程序,同时,为确保回访教育实效,制定《回访教育人员台账》《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跟踪督导督办,动态掌握回访教育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完成对43名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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