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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区:找准把握“1633”工作“结合点”

奋力跑出良好政治生态“加速度”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5日
  
  今年以来,湟中区坚持把政治生态评价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作风建设,加强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以“1633”政治生态研判工作措施,对全区资源密集、权力集中的11家单位摸“家底”抓“个性”,着力掌握“全貌”、精准“画像”,全面构建可透视、可检查、可量化的政治生态综合评价体系,持续用力把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引向深入。

  聚焦“1”个核心,推动关键少数“挑大梁”。区委高度重视政治生态评价工作,在年初区委全会、区纪委全会上对开展政治生态评价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11名区委常委联系指导,分阶段、明时限进驻被评价单位开展评价分析相关工作。紧盯“一把手”履职,将“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如何履行职责、如何传导责任、如何强化监督等情况纳入政治生态评价重点,及时梳理9项调查事项,以“问答”形式跟踪督促问效、现场监督交底,组织各被评价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现场进行答题,推动形成真问真评真“出汗”,向“关键少数”亮实招、亮硬招,不断增强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围绕“6”个方面,量化指标体系“可透视”。全面客观开展评价工作,制定下发《湟中区纪委监委政治生态评价工作方案》重点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规矩、重视意识形态建设、规范选人用人、培树清正廉洁和维护群众利益等6个方面,明确22条具体指标、14项评价参考,考评结果分为绿、蓝、黄和红4个等级,以“看”“谈”“听”为路径,利用监督检查、调研走访、群众评价等渠道,探索开展可透视、可检查、可量化的政治生态综合评价体系,通过横向比较、纵向分析、图表演示等方法,实现对被评价单位政治生态的精准“画像”。

  开展“3”项分析,勾勒政治表现“揭全景”。注重做好静态分析。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收集整理涉及被研判单位近3年来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结果、作风巡查意见、审计报告、信访举报问题处置、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等资料,进行研究初判,形成初步印象,确定研判主要方向和重点内容,推动研判聚焦而深入。注重做好趋势分析。综合运用自查检查、谈话座谈、查阅资料、测评测试、征求意见、延伸了解等方式方法,全面细致了解情况,以事实为依据,看各项工作的努力成效、发展趋势。同时,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通过新旧量的变化印证,用具体事例和相关数据作支撑,充分说明问题。注重做好责任分析。严格把握研判重点。重点围绕班子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依照法定权限积极作为、发挥作用情况,以“五看”入手,首要看践行忠诚情况、突出看制度执行情况、重点看推动落实情况、聚焦看为民服务情况、着重看创优环境情况,作出有说服力的评价判断,推动厘清责任、扛起职责,最终推动问题的整改。

  运用“3”个结合,解锁基层治理“新密码”。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把研判发现的问题和暴露出来的廉政风险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精准靶向,统筹抓好评价工作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强化治本结合起来,督促被研判单位制定整改的具体方案措施,切实把反馈整改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与整改问责相结合。对研判发现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及时反馈被研判单位党组织抓好整改;对研判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问题,向联系区委常委请示汇报、对接沟通,及时报告工作思路、整改措施、处理办法等;对研判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按照权限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配合做好追责问责工作,及时修复政治生态。与责任考核相结合。将政治生态评价结果提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办,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实绩评价、纪律约束的重要参考和辅助,推动形成评价—整改—提高—评价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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