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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实
西宁市政府副市长、城西区委书记张爱红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8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为我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区委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界定和推动,牢牢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切实担实“三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首先,要立足“全面”这个基础,担实领导之责。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最首要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完善学习机制,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凡会先学、凡会必学”、周一晨读等学习制度,第一时间学深学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夯实“五个过硬”,练就“八个本领”,确保干每项工作都在逻辑起点、价值取向、实践成效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要健全领导体系,推动“三级联动”。严格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四个亲自”,认真执行“双报告”和“一案双查”等制度,切实把结果领导转变为过程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探索融合路径,强化“党建引领”。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深化“四区三城”建设有机统一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以党建为统领,持续深化区域化“五级联动”党建联盟、街道“三中心”改革、城市基层党建“微综合体”建设等重点改革事项,为在全省全市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纪律保证。

  其次,要对标“从严”这个标准,担好推动之责。全面从严治党,要害在“严”,最关键的落点是坚持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常抓长管,把“五个从严”要求落细落小落实。从主体结构上,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集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和改进《城西区关于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从责任内容上,推行清单化管理,分层分类研究制定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党建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对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及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责任进行细化、量化、实化,具体到人、到岗、到责,防止责任空转、任务空悬。从能力提升上,建立完善防腐惩贪治理体系,坚持制度管党与依法执政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廉洁风险预警机制,着力从改革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做起,从工作程序、运行机制等方面查找原因,建立基层小微权力清单,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要落实“治党”这个要求,担严传导之责。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最根本的要义是抓好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不断取得实效。坚持问题导向,解决“治什么”。深入查找在从严治党方面自身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中间存在的一些不担当、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牢牢把握“四个自我”这一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的制胜法宝,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正风肃纪,以严格的纪律规矩不断提升“四个自我”能力。坚持问责导向,解决“如何治”。大力支持纪委监委依法履职,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通过设立镇街道派出监察办、纪检监察组、聘请特约监察员、设立村(社区)纪检委员和监察联络员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启动实施问责,精准规范问责,不断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实做细。坚持效果导向,解决“靠谁治”。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应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各项措施,带头贯彻党内法规,同时,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提醒谈话、进行约谈等措施,督促引导班子成员及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力戒居官不为,力促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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