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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9月7日
  
  8月31日,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召开支部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对学习贯彻执行好《条例》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组长吕勤同志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紧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突出了政治性,彰显了时代性,增强了针对性,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再次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新修订的《条例》既是全党必须牢记和遵守的行为底线,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行执纪监督问责的重要“尺子”。

  吕勤同志强调,组内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准《条例》的具体内容,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二要带头遵守《条例》规定。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充分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要强化新修订《条例》在工作实践中的运用,坚持纪严于法、纪法贯通,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四要传导好压力,压实责任,推动被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大家一致表示,要把学习新《条例》与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监察法和全省派驻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责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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