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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齐发力监督执纪显担当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打“伞”工作综述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3日
  
   4月15日,由新华社记者采写的《青海“扫黑除恶第一案”起底》一文刊发后,各网站纷纷转载。该案涉及一批党员干部因在查办案件中跑风漏气、充当黑恶“保护伞”而被严肃处理的深刻教训更是在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震慑……

  这,是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严肃查处了一批为涉黑涉恶活动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截至2019年5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49件,办结214件,立案99件,处理13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4人,组织处理13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精准施策 着力在提升整治成效上下功夫

  有腐必反,有“伞”必打。省纪委监委把抓实落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相继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工作安排,主动对标对表,细化落实措施;成立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办公室,确定一名省纪委副书记担任专项办公室主任,统筹谋划、督促指导,对问题线索统一归口管理,确保专项斗争有专人抓;研究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从“专起来、强起来、严起来、硬起来”四个方面明确重点任务。

  同时,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先后14次带队赴基层调研检查和督导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在许多具体问题线索上直接作出批示,要求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坚决深挖彻查。省纪委监委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也多次深入联系地区和单位调研督导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协同作战 着力在增进整体合力上下功夫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必须摒弃“等、靠、要”思想。省纪委监委立足监督和执纪执法职能以及深度融合,积极主动加强与省级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共同发力、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一方面,充分发挥省纪委监委在领导小组中的监督指导作用,既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明任务、压担子。另一方面,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常态化沟通,督促公安机关对已侦结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逐案过筛,认真核查是否存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并签字背书。在我省扫黑除恶第一案“3·20”专案侦办过程中,省纪委成立专案组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取得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破网打伞”的双重战果,在专案侦办期间同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公职人员7人,挖掘问题线索38条。

  会同省委政法委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规范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案件办理中的沟通协作等事项。

  联合省公安厅印发《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协作配合的工作制度(试行)》及《补充规定》,建立了线索双向移送、案件同步介入、同步办理和签字背书等机制,推动专项斗争深度融合。

  深挖彻查 着力在提升整治成效上下功夫

  打蛇要打“七寸”,根治就要“挖根”。扫黑除恶需要“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

  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多渠道挖掘线索、认真处置线索、突出重点案件查办等方法,坚持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来抓,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向社会公布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网址等,加大对什么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类型的宣传引导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充分发挥巡视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上的利剑作用,去年以来省委开展的3轮巡视都把着力发现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问题作为深挖内容,发现工作认识不到位、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30个。各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探头”作用,督促驻在部门强化对行业、领域的监管,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报送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办结销号制度。省纪委专项办先后8次对59件问题线索进行了集体分析研判,对189件问题线索进行了批办转办和督办。对省扫黑办移送的28件问题线索中的6件重点问题采取提级领办和直查直办的方式一查到底。

  突出重点案件查办,及时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兵力深挖彻查、攻坚克难。同时,省纪委监委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了海北州纪委原副书记、监委原副主任赵子亮利用职权为涉黑涉恶人员打听案情、干扰案件查办的违纪违法问题,释放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遮丑、不护短的强烈信号,表明了纪检监察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政治立场和坚定决心。

  察势者智,善作者赢。省纪委监委始终对惩腐打“伞”形式有着清醒认识,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把破“网”打“伞”不断引向深入。

  先后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最新要求,听取8个市州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有关专案组的工作进展汇报,通报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并现场交办问题线索,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在选派人员参加省扫黑办组织的三轮督导基础上,又利用2个多月时间,派出32人次以问题线索办理为主线,聚焦压力传导是否到位、政策界限把握是否准确、沟通对接是否顺畅、工作机制是否健全、问题查处是否及时等内容,对全省8个市州纪委监委实地督导全覆盖,对发现的案件办理进展缓慢、与政法机关配合不到位的2个市州纪委监委,由委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及时拧紧责任螺栓。

  针对近期公安机关侦办的重点案件,正在着手安排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围绕有无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同级纪委是否同步介入等情况进行包片督导。

  针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类型界定不准的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从如何把握工作重点、深挖细查问题线索、统筹协调增强合力等方面明确硬措施、实办法,再加力再加压,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船到中流浪更急。当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关键阶段,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越是艰险越向前,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定决心惩腐打“伞”,奋楫前进。省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表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全力以赴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的查处,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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