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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突出“头雁”效应 压实“两个责任”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6日
  
  “2020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本人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20年,本人坚持严字当头、实字落地,持续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细耕党风廉政‘责任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4月8日上午,在门源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正在向县委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县委听取常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汇报,是县委在“十四五”开局的关键时期,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和省十三届纪委五次全会、州十二届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快门源县修复净化政治生态30条措施》全面有效落实的有效抓手。

  县委听取常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汇报,是县委再次表明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决心的重要体现。是督促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加坚定的政治立场、更为笃定的政治信念,自觉把各项工作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引领。是推动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加强监管有效途径。

  县委听取常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汇报,是县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旨在持续释放严的信号,发挥县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头雁效应,压实全县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州委全会点评反馈问题、州纪委全会点评反馈问题、全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反馈问题及门源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发现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以严的举措、实的作风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以党风廉政优异成绩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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