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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纪委监委
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5年3月31日
  
  根据《青海省2025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青海省2025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对省纪委监委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公示,并就资格复审、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4月11日。

  (二)地点: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三)复审材料: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注册信息相关材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党员身份相关证明等(原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4月11日前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面试

  (一)时间: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

  (二)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8号)。

  (三)流程:依次为考生报到、抽签候考、现场面试、确认成绩等。

  (四)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分值100分。

  参加面试人数与本岗位遴选计划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2:1的,参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相关要求

  (一)考生须在面试当天8时前到达考点候考室签到,8:30参加面试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开始时未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面试实行全封闭候考管理,考生在面试结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后方能离开。

  (二)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等物品进入面试考场。进入候考室后请将手机、其他电子通讯工具、相关资料等按要求统一上交保管,不得携带、使用和查看。凡违反规定没有及时上交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三)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体检。因参加考试人员放弃资格、无人递补等原因导致遴选职位达不到考察比例的,可等额考察。遴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依旧相同的,由省纪委监委集体研究决定。

  (四)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不唯分取人的原则,由省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分别在省纪委监委网站或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办理试用期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拟任职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报省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工作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省委组织部。

  (六)因场地限制,考生尽量不要自驾车辆进入考点。

  

  附件:青海省纪委监委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

  进入资格复审及拟面试人员名单

   
青海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2025年3月31日


  

  附件0--省纪委监委2025年公务员遴选进入资格复审及拟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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