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按照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廉政档案管理办法,乐都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建档工作,及时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状况。
建档对象实现“全覆盖”。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廉政档案实现“全覆盖”。目前,共建立委机关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廉政档案105份,实现了管理范围内全面覆盖,为全面准确掌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生态情况奠定了基础。
建档内容突出“实用性”。个人廉政档案内容涵盖本人基本情况、配偶基本情况、子女及其配偶基本情况、重要社会关系基本情况、线索处置情况、述责述廉报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等内容,真实准确全面反映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廉政情况。
建档目标遵循“动态化”。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所有材料活页入档,方便档案的补充、更新和管理。同时,建立电子版廉政档案并保持同步更新,真正发挥廉政档案在日常监督中的“数据库”作用。廉政档案在收录纪检监察干部以往廉政信息的基础上实施动态管理,并跟随变化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确保及时准确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最新情况。
建档资料实行“全留痕”。在廉政档案建设管理中,凡是单位提供的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主要负责人签字,个人提供的材料由干部本人亲笔签名,并注明提供日期,确保档案材料客观真实。干部监督室在整理归档相关材料时,均明确立卷人,确保有据可查。
建档管理实现“规范化”。干部监督室明确专人负责廉政档案日常管理,纸质版廉政档案经统一整理后装入档案盒存放专门文件柜保管,电子版廉政档案存储于专门计算机,并严格执行调阅程序和保密管理,确保保管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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