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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沁县严管厚爱相结合回访教育暖人心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
  
  “受到处分后,心理压力很大,但你们的帮助和鼓励,让我重拾信心,心里的‘包袱’卸下来了,我会加倍努力工作,回报组织的关怀。”玛沁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回访教育时,该县优云乡德当村生态牧业合作社理事长尼玛紧握回访人员的手说道。

  优云乡德当村因在开展扶贫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该村生态牧业合作社作用发挥不明显,县纪委监委对该村生态牧业合作社理事长尼玛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在受到处分后,尼玛情绪失落,认为自己受到处分后,失去了在群众中的威信,一度想辞去理事长一职。

  为让尼玛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玛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制定回访计划,多次与其谈心谈话,帮其打开心结。“由于每个受处分人员性格特点、处分类型、家庭情况不同,所以每次回访前,我们都会提前向被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单位了解被处分人思想、工作情况,从而制定不同的回访计划。”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同志介绍道。

  通过几次回访,尼玛清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组织的处理也有了正确的认识。县纪委监委就该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时联系乡党委说明情况,让乡纪委协同尼玛不定期召集村社牧民群众对合作社相关政策法规及党中央和国家在脱贫攻坚中的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在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下,尼玛重拾信心,重燃工作激情,全力以赴工作,保障了该村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合作社经济效益发挥显著。

  玛沁县纪委监委对全县2018年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采取逐一登门恳谈、集中座谈、单独访谈等形式进行回访教育。截至目前,共回访受处分人员45人次。 

  “知错就改,就是好同志,对于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我们应该帮助他们重拾信心,重新出发。”玛沁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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