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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督的“手”在海北握得更加精准有力
—海北州纪委监委做细做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今年以来,海北州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关于开展县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意见》,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监督执纪,以重点突破带动工作整体推进,压紧压实“关键少数”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以思想认识谋强监督共识。坚持从思想上入手,把深入学习贯彻《意见》《二十条措施》《实施意见》作为重要任务,积极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精神实质、内涵要义、具体规定和实践要求,通过以州委常委会领学带学、各级党组(党委)深学细学、全体党员自学研学,凝聚思想共识,摈弃认识误区。与州委宣传部、州电视台在《风清海北》开辟“主体责任书记谈”,让9个部门(单位)围绕《意见》和省委《二十条措施》谈心得谈感受,进一步提高“一把手”接受监督、配合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深入开展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与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更加直接了解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情况,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切实扛起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出“抓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

  以制度布局谋深固本之举。坚持以推动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审时度势,协助州委制定《海北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有力推动“关键少数”监督具体化、制度化在海北落地生根。盯紧“关键少数”,以深入贯彻落实之势,建立健全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包片联系监督机制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工作指南,让监督的重点更加明确,工作的方式更加标准透明可视。指导海晏县形成同级监督工作方案、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登记、按规定要求请示汇报工作登记、分管领域工作完成登记、遵守政治纪律情况调查统计、履行一岗双责统计度、县纪委书记重大事项汇报提醒登记等“1+9”工作制度,明确监督内容、方式和要求,有力推动同级监督试点工作,切实让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之势更加突显。

  以监督之举庚续严之主调。坚持聚焦监督重点,做实做细上级党组织监督、同级监督,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不断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质效,着力营造“大监督”工作格局。至目前,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与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已开展谈心谈话78人,对四县党政主要领导和48名州直机关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主体责任约谈;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先后开展两轮督导检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工作提示函2份、督办通知3份,约谈各级“一把手”37人次,建议组织调整1名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至目前,全州380个矿山和232个图斑已得到系统治理;围绕州县乡换届,严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选人用人关口,期间快查快结涉及换届的信访举报3件,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845人次;州纪委监委8个派驻纪检组通过参加党组会议、工作约谈、检查指导、听取汇报等方式,发现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33个,提出意见建议138条,对重点监督对象开展集体约谈和个别谈话40人次,督促被监督单位整改发现问题7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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