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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以学促进坚持学习常态化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1月29日
  
  1月15日,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安排部署近期工作。

  张纪青组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全面部署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对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充分肯定,同时提出希望和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融入到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中,推动我们组派驻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张纪青组长强调,要深入领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任务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协助被监督单位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要把监督挺在前面,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持之以恒抓作风,突出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加强自身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专业能力,勇于担当作为,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上作表率。 

  张纪青组长要求,学习贯彻落实好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派驻监督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把全会精神化为行动、化为实效。

  张纪青组长强调,《规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厘清党组、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部门基层党组织等相关单位职责定位。要充分认识制定《规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贯彻《规定》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掌握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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