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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2016年受理信访举报5047件处分1741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3月6日
  
  2016年,西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咬住作风建设不放松,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绷紧纪律之弦 持之以恒正风反腐

  紧盯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抓住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防止利用培训中心、内部食堂公款吃喝转嫁费用等隐形“四风”问题发生,严查快处、通报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9个,处理249人,处分195人。

  充分发挥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信访直通车等举报平台作用,深入基层单位、服务对象中主动收集线索,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各种方式举报和反映问题线索。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04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025件,立案1688件,处分1741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9批143起191人,持续释放惩治腐败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的强烈信号。

  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落实纪委班子成员包抓督办、纪检监察室分片包抓、月通报、末位约谈等制度,压实责任,增强全市各级和相关部门工作的主动性。2016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31件,处分1039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把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头号工程”。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156件,立案查处89件,处分161人,问责102人。

  

  实践“四种形态” 净化政治生态

  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出台《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对“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工作程序等进行细化明确,促进了“四种形态”的规范化和实践运用。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556人,其中,谈话函询1742人(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1471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302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41人。

  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各级党委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2016年,省委巡视组转送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679件,办结673件,处分4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换届纪律,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发放提醒函、加强监督检查、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西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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