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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好用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1日
  
   近日,省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好用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通知》指出,学习《条例》是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必修课,要作为手中卷、案头书,把学习贯穿工作全过程、融入履职各环节,入脑入心、常学常新,不断加深理解认识,涵养党性修养,强化责任担当。要抓好专题学习,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各级纪委书记、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组组长要带头学、带头悟、带头讲。要抓好深入研讨,深刻理解把握新修订的背景、意义、特色及增加、删减、修改内容。要抓好干部培训,在培训中深化学习、深化认识,形成长效机制。要结合案例学,把职责摆进去,把担当摆进去,坚持问题导向,学出更加坚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通知》要求,要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加强宣传教育,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加强纪律建设的浓厚氛围。要开展媒体宣传,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宣传《条例》。要加强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制度,结合查处的案件,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强化“不敢”的氛围。

  《通知》要求,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让《条例》发力生威。要坚守政治职责,筑牢“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聚焦政治监督,深化执纪问责。要深化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以《条例》为尺子,认真对照研判举报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做深做细审查调查工作,有针对性地按照新增加的违纪处分规定,抓典型执纪,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要做到纪法衔接、法法贯通,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执行到位。要严把案件审理关,切实做到心中有政治、眼中有政治、笔下有政治。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该追责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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