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专题活动 >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返回】【关闭
张玉娥在西宁市调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及作风建设情况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4年7月4日
  
  5月16日至19日,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副厅长张玉娥赴西宁市及所辖三县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和落实“三转”要求进行调研,实地走访县乡及政府服务大厅、村委会和廉政文化宣传点等,随机访问听取部分基层干部和村民的意见建议。

  调研座谈期间,张玉娥围绕进一步明确和履行“两个责任”,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不断深化对“两个责任”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的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赋予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市县和乡镇党委、纪委要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深刻内涵及其辩证关系,把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要切实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两个责任”的落实关系到反腐倡廉的成效,抓住了“两个责任”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市县乡镇党委和纪委要紧密联系实际,坚守责任担当。在厘清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纪委责任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机制措施,督促人大、政府、政协及组织、宣传、政法、法检两院、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尽快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融入各自职能和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纪委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健全必要的责任追究机制。要通过建立“明责、履责、述责、考责、问责”的机制措施,使“两个责任”切实落到实处,使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三要继续深入贯彻“规定措施”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建设和监督形式,严格管理和责任追究,不断加大作风建设和纠正“四风”力度,确保作风建设长抓不懈。纪检监察机关要注意研究和改进监督执纪特别是明察暗访的手段,准确把握问责标准和量纪尺度,严格把握纪律和政策界限,使监督执纪问责更加依纪、合规和文明,更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要紧跟中央纪委“三转”步伐,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市县乡镇党委要加强对纪委“三转”工作的领导,其他班子和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纪委落实“三转”要求。市县乡镇纪委要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准确把握“三转”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党委各级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通过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通过调整机关内设机构,整合资源和力量,更好地聚焦中心任务,抓好主责主业。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广泛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等多方面的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努力打造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具有担当责任和担当能力的纪检监察组织。
相关链接
  增强履职能力 提高执纪监督问责水平
  张文林在海东市调研时强调:深入推进“三转”,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顾勇赴海东、西宁、海北、海南等地调研指导案件查办工作
  落实“两个责任”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