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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工商局纪检组举办被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十九大精神学习辅导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
  
  12月14日上午,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召开被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干部会议,传达学习辅导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纪委书记赵玉华,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机关纪委全体干部、事业单位纪委书记、省工商局直属分局纪检组长、党支部纪检委员共48人参加。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滕佳材在全省领导干部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培训班上《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行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专题辅导报告精神,对被监督部门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一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领会滕佳材书记专题报告的要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切实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二要按照驻局纪检组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安排意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将十九大精神融会贯通、入脑入心、学以致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带头讲党课、作辅导,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覆盖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政策把握能力,提升政治站位和执纪本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确保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锻造过硬本领。四要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全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会议强调,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加大监督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以及中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廉洁过节的规定,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驻省工商局纪检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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