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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扎实见效有特色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2月1日
  
  1月30日,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驻工商局纪检组副组长李福德主持。省工商局党组成员、组长方向东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经过精心组织、共同努力,组织生活会特色突出、成效明显。

  一是会前准备充分。省工商局纪检组党支部按照省工商局党组《关于开好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青工商党[2018]4号)要求,精心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及时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诚恳征求3家被监督部门意见建议,党员之间开诚布公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

  二是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列席。邀请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全程参与组织生活会,并结合监督执纪工作实际、针对党支部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对照检查现场征求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的意见建议。

  三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会上首先通报了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情况、2017年度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及组织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情况,党支部每一名党员也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先后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同志们纷纷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使党支部每一名党员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

  四是点评中肯针对性强。驻局纪检组组长方向东对组织生活会成效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就运用好组织生活会成果,进一步加强驻局纪检组党支部工作提出要求。一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党支部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使党建工作走在其他党支部前列。二要加强党性锻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要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为遵循,以“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规范和推动监督执纪工作。四要齐心协力履职尽责。要顺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凝聚力量、勇挑重担,确保新的一年监督执纪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驻省工商局纪检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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