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纪检监察网已经升级改版,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您好!
今天是:
2025
年
7
月
23
日
星期三
首页
审查调查
党风政风
要闻动态
党纪党规
廉政宣传
警钟长鸣
廉政文化
当前位置:
>
廉政之窗
>
廉政时评
> 新闻细览
【字体:
大
中
小
】【
刷新
】【
返回
】【
关闭
】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QQ
微信
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8月11日
要加大问责工作力度,不仅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坚决问责,而且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进行问责,破坏法规制度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加强党内问责工作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建党95周年前夕审议通过问责条例,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要率先学习,学深悟透、吃透精神、把握更准,保证执行到位,避免出现偏差。
要及时按照中央、中央纪委要求,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问责条例内容和有关精神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要抓好宣传引导,结合贵州文化、贵州实际,创新宣传思路和方法,注重宣传时效和实效,对条例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紧扣中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问责机制,确保真正用好用活条例,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加大问责工作力度,不仅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坚决问责,而且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进行问责,破坏法规制度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行动要快、问责要准,越往后执纪越严,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醒作用,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摘自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在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精神的讲话(贵州省纪委)
相关链接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
心有敬畏,才能言不逾规行不逾矩
思想防线寸步不退 纪律规矩寸步不逾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党的共同任务
网站首页
︱
联系方式
︱
系统管理
访问次数:
版权所有 中共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青海省监察委员会
青ICP备17001398号-3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193号
网站维护 青海省纪委监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 青海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
Copyright © www.qhjc.gov.cn 2018 - 2022 All Right Reserved